洗车工撞坏顾客汽车只为骗保
所属分类:
2013-9-3 22:22:57
加入收藏
前天,一名洗车工撞坏顾客
汽车后,竟和同事假造车祸现场欲骗取保险赔偿金。目前两人已被行政拘留。
前晚,市民吴女士在维扬路一家洗车点洗车时,洗车工王某倒车时将她的汽车尾部撞坏,要赔700多元。王某一番苦思冥想,找来另一名工友,让其骑一辆电动车到马路上,自己则将汽车开到店前马路上,两人伪装了一个车祸现场,并向警方报警。此时车主吴女士就在旁边,但她并没有反对王某的做法。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车祸”非常蹊跷,电动车根本没有被撞痕迹,而吴女士在旁边非常紧张。迫于警方压力,王某供出了造假事实。随后,两人被念四桥派出所带回审查。昨天,两名洗车工被警方以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行政拘留7天和4天。
2013年7月30日
持小车证开货车出车祸 如何理赔 因持b1驾驶证驾驶b2车型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交强险。大货车司机张先生将天安保险北京分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要求理赔12.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张先生诉称,2010年11月15日,其驾驶的重型货车与李某某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撞,造成案外人车辆乘车人张某某被甩出车外,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朝阳交通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张先生持有准驾车型为b1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具有驾驶保险车辆的合法资格,双方同等责任。张先生赔付了受害人家属15万元。因张先生在天安北京分公司投保了...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2日
商业车险投保仍然是“次日生效”
当天买的保险,却不是当天生效,很多车主可能不知道,保险责任还有“真空期”。很多车主认为,只要办理了车险,开车上路就有保险保障了,而事实上,多数车主没有留意车险生效的具体时间。
记者从一家车险公司了解到,按目前的规定,商业车险的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而非购买保险之时即刻生效。与商业车险不同的是,交强险则可享受即时生效的“优待”,据了解,2009年3月25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交强险将实行“即时生效”,但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仅限于交强险,目前商业车险投...
查看全文>> 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8日
购车险有两个附加险 建议车主最好要上 有两个附加险建议车主最好要上。一个是盗抢险,另一个是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可以保证一旦车辆被盗或被抢,车主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现在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都有一个免赔率,车主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主要责任的免赔15%,同等责任的免赔10%,次要责任的免赔5%。为了让自己承担的经济赔偿减少到最少,车主最好再花100多元钱买一个不计免赔险,这样,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承担多大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向车主支付全部的保费。...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