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车险产品和保险公司?

 所属分类:  2013-9-4 12:51:43    加入收藏

 4月1日,2007年调整后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实施,“新版车险”在我市各大财险公司正式对外销售,2006版车险已经停售。调整后的车险在行业条款、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整系数等方面都有哪些变化,今后投保人该如何购买新车险?就此,本版邀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车险管理部副经理邹霞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市场营销部核保人杨大林,共同为读者解疑释惑。

  “新版车险”有何变化

  记者:2007版车险行业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与2006版的条款相比有哪些变化?

  杨大林:按照“新版车险”商业险条款,车险仍分A(人保主导)、B(平安主导)、C(太平洋主导)三套方案,每套都包括8个主要险种:车辆损失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目前,各大财险公司都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套方案对外销售。“新版车险”的实施不会影响到以往车险的赔付,未到期保单仍将按照原合同规定进行理赔,直到保险期满。

  邹霞:作为车险行业标准产品,A、B、C三款的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略有差异。最大的不同在于条款体例,A款是分客户群、分车种、分险种的个性化产品体系;B款是综合条款体例;C款为分险种的条款体例。三款只是在条款细微的责任和文字表述上略有不同,对消费者影响很小。

  新旧车险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记者:目前,消费者最关心的还是新车险的费率,2007版车险行业条款的价格水平有何改变?

  邹霞:2007版行业条款根据客户风险实对价格水平进行了适度调整,总体的思路是使费率水平与客户实际风险状况更加匹配,增强车险费率整体上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对风险低的优质客户更为有利。因此,不同公司、不同险种、不同客户群费率水平有升有降,但调整幅度都不大。基本保持了费率总体水平的稳定、价格与保障的基本稳定,费率水平更加合理。比如,人保财险的2007版产品中,除行业条款新增的6个险种外,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和行业条款以外的条款和费率的改动都很小,基本保持了稳定。

  杨大林:新版车险依然实行“奖优罚劣”政策,车主的年龄、性别及安全驾驶记录等都是决定保费高低的主要因素,保险公司可给予的最高折扣可达7折,而对于一些上年亏损(赔款大于保费)的客户,保费则要上浮。按照新版车险条款,上一年没有交通违法的,保费可以打9折;上年没有发生车险赔款的,续保时保费可以打9折;连续2年无赔款,可打8折;连续3年及以上无赔款,可打7折。但是,如果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保费则要上浮三成,上年发生4次赔款,上浮二成;上年发生3次赔款,上浮一成;新保或上年发生3次以下赔款则维持基本费率。以上折扣可以累计但不得低于保监委7折令。

  投保者应选择理赔服务好的公司

  记者:行业条款实施后,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车险产品和保险公司?

2013年5月11日

几种最常见的车险免责情形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2.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3.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因为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4.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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