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危险的概念与特征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人们都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疾病、偷盗、战乱、人身意外伤亡等。危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是普遍的客观存在。
保险离不开危险,危险的存在是人们进行保险的前提条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把危险和风险视作同义词,“危险又称风险”的提法也常见于有关的保险著作中,这种提法是有误的。实际上,危险与风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危险的概念与特征
(一)危险的概念
危险是指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灾害事故的不确定性,即在特定期间,特定客观情况下,导致损失的事件是否发生、何时发生、损失的范围和程度的不可预见性和不可控制性。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危险的不确定性;其二是危险事件的发生给人类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
危险是发生损失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后果是发生损失,是产生保险的前提和根源。
保险中的危险损失是未来的,不是过去的或现在已经存在的损失。损失的程度有大有小,但损失是否发生,在何时发生、何地发生,损失程度的大小和由谁来承担这种损失都是不确定的。
(二)危险的特征
普遍性:危险是普遍存在的
客观性:危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转化性:危险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规律性:危险的发生和后果是有一定规律的
1. 危险是普遍的客观存在
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不论何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可能面临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疾病、偷盗、战乱、人身意外伤亡等各种各样的危险,危险是普遍的客观存在。
2. 危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危险是独立于人们的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与人类社会的利益直接相关。例如,自然界自身运动本是一种客观现象,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本无危险可言,然而,当其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时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才对人类构成威胁,成为一种危险。
3. 危险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危险的发生,后果的程度,可以随着条件的改变、人们认识的深入、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措施的完善而发生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境的改变,人们面临的某些危险可能消失,而随之新的危险又可能产生。例如,人类使用油灯照明时,面临着打翻油灯而引发火灾的危险,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照明由电灯代替了油灯,这种危险不存在了,但是又产生了电给人类带来的新的危险,触电身亡、因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因此,危险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4. 危险的发生和后果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危险虽然是一种普遍的客观存在,发生损失及其程度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它可以通过科学的数理计算,找出其产生的规律,并据以测定种种危险发生的概率以及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及其波动性。海因里希通过对工业意外事故的研究发现了工业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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