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车险要评估自身风险及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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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8 21: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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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交通事故可能导致的风险是选购车险险种和额度的前提,车主应根据自身需要选购车险。车主在评估自身风险及风险承受能力时,应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的损失一般包含本车车辆损失、本车车上人员损失、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失等。“车损险遵循的规律比较简单,”天平车险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是自身车辆的损失,自身车价越高,车损的损失也就越大。
交通事故涉及的第三方损失的风险评估比较复杂。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出现人伤损害后,会发生以下十四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以死亡赔偿金为例,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准最高赔偿20倍。“如在经济较发达的上海地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38元,按最高20倍的赔偿标准计算约为64万元。”天平车险分析人士表示,如在考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赔偿的情况下,商业三责险的投保额度应更高,有些赔偿甚至高达数百万元。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群体也不断壮大。但是购车支出的费用,在家庭收入的比例依然是比较大的。所以,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会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比较和遴选。除了车价,购买车险也是汽车消费中必不可少的一笔支出。很多车主在购买爱车时,总是为如何搭配车险方案及如何计算车险保费烦恼:“到底应该上什么车险险种,选择多少保额,又应该缴纳多少保费呢?”现如今,有了平安网上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器的出现,车主不用再为这些难题发愁了。
操作简便
车主担心看不懂车险保费的复杂的...
查看全文>>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经营范围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阳光人寿是整个阳光保险迅速走上集团化道路的大背景下,组建的第一家控股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查看全文>> 委托修理厂多个心眼
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不少车主出险后,会选择将车辆交给修理厂全权办理修理和索赔事宜,这种做法有可能使车辆成为修理厂“骗赔”的道具。业内人士透露,很多车主为省事,经常把车、自己的身份证丢给修理厂,让其代办保险,而一些修理厂在掌握了这些东西后,一般在当天报了案之后,第二天再搞个碰擦来骗保。
也就是说,车辆出险后的修理环节是不法分子用于骗赔的主要环节。特别是商业车险理赔信息联网后,修理厂骗保浮出水面。因为一年内出险次数超过3次,不管到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费都要上浮,所以很多车主...
查看全文>> ,“高保低赔”反映了车险制度的瑕疵,虽然宏观上可能没有显失公平,但在微观上存在问题,相应条款需要改进。其次,车损险“无责不赔”条款存在严重缺陷,非修订不可。从此番车险争议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几点重要启示和思考:第一,不应以所谓的“行业惯例”来对抗消费者的“合理期待”,保险业应从“因为怎么保,所以怎么赔”转变为“应当怎么赔,所以怎么保”,并以这个思路来推动车险产品、服务和制度改革。第二,保险监管部门应当更加关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监管工作上,比如在对保险产品的审批和备案上,要将保护保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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