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法议案已批 道路管理条例“铺路”
车辆法是中国汽车行业的最高管理大法,也是全行业最基本的一部管理法规。历经十余年难产之后,2009年,该项法律的制定和出台将破题,而作为其前身的《道路车辆管理条例》已由工信部悄然开始起草。
车辆法议案已批这个盛夏正是工信部向两会汽车代表们集中批复议案、提案的时刻。上周,广汽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庆洪在两会期间向人大递交议案3个多月以后,终于收到了来自工信部“部长签发”的正式批复。
批复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冻结了十余年的车辆法在今年将有全新进展,已经破题备战。
今年3月两会期间,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标准、避免多部门多头管理,曾庆洪提出“建议尽快出台‘车辆法’”的议案。当时,曾庆洪还联袂其他销量前十名的国内车企组成“T10”会议,将由他起草的议案联名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
曾庆洪盼望车辆法出台的心情是十分急切的。中国汽车业的发展正欣欣向荣,但是行业最高管理大法,也是全行业最基本的一部管理法规,却迟迟不能出台。
由于缺少宏观指导,汽车业一直是多部门“齐抓共管”。我国对汽车业能够“插把手”的管理部门众多,包括发改委、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承担产业层面管理职能的部门,还有财政部、公安部、交通部、商务部、央行和保监会等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各个层面上行使管理权的中央机构。另外还有各个中央部委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
车企和消费者为此不得不承担诸多不便。
车界对车辆法的呼唤从未停止过,现任工信部副部长的苗圩2003年在担任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时,也曾作为人大代表领衔提出“加快《车辆法》立法进程”的议案,与今天的曾庆洪如出一辙。
道路管理条例“铺路”车辆法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政府有关部门已为此酝酿多年。早在1994年,我国出台的第一个汽车产业政策就曾一笔带过地提及“要实现产品法治化管理”,而目前包括新车目录管理等,仍然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此后,在2004年版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以及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都有所提及。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张小虞对本报记者回忆说,当年他在机电部就任时就曾参与过车辆法的推进,“我们向法制办提请过很多次,十多年的时间都没推进得了。”
中汽协助理秘书长杜芳慈认为,如此难产的根源在于“各方利益根本协调不了”。中汽协受工信部委托研究车辆法的制定,一个月前已将研究报告递交工信部。数月前,交通部和工信部争锋油耗管理,中汽协成功斡旋,深得业界赞许,而这也成为近期汽车界又一个多头管理的典型案例之一。
车辆法是条件成熟的产物,具有最高级别法律效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车辆管理条例》(简称“道路管理条例”)则是过渡期版本,为即将到来的车辆法铺路。先平律师事务所罗永安表示,先有条例后有法律是有中国特色的法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布,时间较短,较容易通过,而车辆法需提交全国人大立法。
资料显示,该条例自从1995年就已着手制定,但至今无果。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是,道路管理条例终由工信部牵头起草,并将由国务院批准。工信部方面没有透露出台时间,但表示希望越快出台越好,“整个过程并不容易,就像垄断法一样,自1994年就列入立法规划,但去年才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