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能提前下交强险的保单?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3-26 10:56:21    加入收藏

许多有车一族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的车辆保险就要到期的时候,突然就会接到许多保险公司或是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热情“地介绍、推销自己公司的保险产品,而车主只要稍有犹豫,这些销售人员便可能立即为车主下单。

而日前,上海车主詹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

每天10多个推销电话

“从今年3月份以来,每天都要接到10多个保险公司的车险促销电话,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据詹先生回忆,他的车辆保险应该在今年4月26日到期,而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在这之前就已经开始不断地“骚扰“他。而就在詹先生的保险即将到期前的两个星期左右,他又接到了一位李小姐的推销电话。

在电话中,这位推销小姐给了詹先生一个保险的报价,但当时詹先生并没有过多留心,便挂了电话。随后,詹先生又收到了这位小姐发来的保险报价短信。

4月20日,这位推销小姐再次致电詹先生,询问詹先生是否决定购买保险。当詹先生询问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时,这位小姐表示他们代理的是A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产品。“由于我之前的保险是在A公司购买的,因此我便表示,如果是A公司的车辆保险,我就考虑购买。“

投保公司“鸡“变“鸭“

第二天,李小姐再次打电话给詹先生。当时,詹先生提出想加个盗抢险,这位小姐表示,如果增加盗抢险,就必须要附带一个不计免赔险。“当时,我就对此表示疑问,因为之前我在这家保险投保时,并没有听说还需要加个不计免赔的险种。“于是,詹先生便再次询问李小姐到底是哪家保险公司的,而得到的答复却不是该公司,是B保险公司。“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家保险公司,而且之前我说如果是人保的话我就买,但是现在却变成了民安保险,我当即表示不购买这个保险。“

可是谁知,这个小姐却告知,不要也不行,因为保险已经买好了,不能反悔了。即使想要买其它保险公司的保险也不行。这让詹先生大吃一惊:“我从来没有和这位小姐见过面,也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怎么就可以下单了?“

对此,记者致电这位向詹先生推销保险的中介公司,这家中介公司表示,当时是在詹先生同意购买保险的情况下,才为其购买的,并且事后也一直在向詹先生催讨相关保险费用。

一份连车主都不知道的交强险

虽然这位B保险公司的推销小姐表示已经将詹先生所需要的保险都买好了,但是由于詹先生并未同意,因此,他并没有理睬这位小姐,转去C保险公司投保。没想到,C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向詹先生表示,他的交强险已经被锁定了,即交强险已经投保过了,不能重复投保交强险。詹先生当即怀疑是前几天的那位B保险公司的推销李小姐已给其购买,且由于在交强险的信息平台上,的确已经有了詹先生投保交强险的记录,因此,詹先生只能无奈地作罢。

“为什么可以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能提前下交强险的保单,难道不需要我提供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的信息么?“詹先生感到非常疑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汤淡宁律师表示,其实,这样的现象较为普遍,保险公司或是中介机构主要是利用了交强险投保中系统的一个漏洞。因为由于保监会规定,各个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都是独立管理和核算的,且各保险公司交强险系统中的车主信息及数据必须是全国联网的,因此这就意味着,只要车主投保交强险,各个保险公司都能从中查到车主的相关信息。

而由于在《保险法》里对于财产保险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投保时,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字。而车辆保险,其实就是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结合。因此,就会导致有一些中介公司利用这一漏洞开始违规操作,私自为车主投保交强险,而车主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了。

律师意见 车主可向相关机构投诉

对于詹先生购买交强险的纷争,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汤淡宁律师表示,民安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看作是一种侵权行为。由于B保险公司未经车主同意就给詹先生购买了交强险,导致车主不能自行选择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就可以看作是一个侵权行为,它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对消费者的权益作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如果车主想要将B保险公司的交强险退掉,必须要和B保险公司进行交涉,给出书面文件,详细表明事件的情况,并且提出若由于B保险公司的行为导致詹先生无法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导致的赔偿责任由民安保险公司全部负责。

第三方建议 退单要求可以得到接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詹先生这样通过电话购买或确认车险而遇到纠纷的情况,其实不在少数。保险同业公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像詹先生这样由于电话推销保险而产生问题的情况,同业公会经常会接到此类的投诉。

同时,该工作人员告知遇到此类事件的具体解决方式:如果车主想要退这份交强险保单,需要先将交强险的费用交至C保险公司,在C保险公司确认后,会给保险同业公会的交强险信息平台发送电子联系单,随后由保险同业公会进行核实,到底是哪家保险公司做了这份交强险的保单;确认后,同业公会会给该保险公司一个书面的处理意见,追究责任人;随后,通过技术手段,将已经在信息平台里的詹先生的这份交强险保单予以退保,并再由C保险公司重新投保。此外,由于退保所发生的损失费也将由该保险公司承担。

 

2013年4月4日

车险保费 有望下调
    记者昨日获悉,中保协已下发《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车险定价改为“按车辆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或协商确定”,这意味着车险保费有望下调。而从10月1日起,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业内人士预测,修改后的车险条款很可能在十一前后就会明朗。 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尽管目前暂未正式接到相关文件,但财产险产品修订征求意见一事近期已持续引发我省业界的关注。据了解,目前,各家公司现行的车险保费定价均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方式,即无论新车还是旧车,不论哪种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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