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交强险 别算糊涂账!

 所属分类:  2013-9-8 21:09:45    加入收藏

作为我国第一个强制施行的险种,交强险自实施之日起,就饱受“暴利费率”、“无过错赔偿是霸王条款”等种种指责。近日,“费率浮动是公然掠夺”的批评,更是让交强险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粗略归纳批评者的声音,交强险费率浮动似有“三宗罪”。其一,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推出的时机尚不成熟。交强险本身尚不完善,又推出费率浮动办法是不是太早了?其二,把所有交通事故、违章都列为提升保费的依据,扩大交强险收费范围。违反交规已有交管部门处罚,没有交通执法权的保险公司凭啥再插一脚?其三,保费上下浮动的条件不公平,获罚容易获奖难。闯一次红灯就要忍受10%的上浮调整,依据何在?

swift_0_anchor>

  猛地一听,主管部门真糊涂!推出这么个惹人怨的险种不算,执行细则上还存在这么多漏洞,又不是你卖保险赚钱,何必自找麻烦呢?

  主管部门不糊涂。推出交强险的初衷是好的,能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相应的保障。实行费率浮动机制的初衷也是好的。建立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可以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从而改善目前的交通状况,降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风险。

  可是,聪明人百密一疏,交通发展的大局考量了,保险公司的盈亏计算了,就是对公众的反应忽略了。

  公众不糊涂,花钱要花得明白。交强险从推出至今,反复强调的都是必须购买,怎样缴费;而对于诸多质疑的阐释似难以服众;对于保险公司服务的监管缺乏具体细则。老百姓心里原本是信赖主管部门的,“你是监管方,不会为被监管行业谋利,而是会首先保证我们的利益。”可现实是,除了一句话“买!买!买!”主管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平等沟通似乎不够,子非鱼,焉知鱼之苦?

  一种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强制性规定,由于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不够充分,使原本充满人情味儿的好制度、好政策,居然倒了大家的胃口。而由此造成的社会经济生活交易成本的增加,以及监管部门公信力的降低,不知道善于“精算”的专业人士是如何计算的?

  不是糊涂人,可千万别算糊涂账啊! 

2013年5月3日

关于车辆保险的法律条款
    投 保   第五条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