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会大力拼抢新车贷险业务
车商看银行,银行看市场,保险公司看风向
本报讯 昨天是保监会规定旧车贷险废止的最后期限。一早儿,中国保监会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中国人保、太平洋财险、天安保险和永安财险等4家公司已经向保监会报备了6个新开发的车贷险产品,并获得了批准。这些保险产品将于今天正式推向市场。
今年1月,为了整顿车贷险市场,防范化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现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条款费率截至2004年3月31日一律废止,并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制定车贷险条款费率。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车贷险管理型产品的特征,这次除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设计条款责任外,为防范经营风险,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车贷险业务的管理。保监会:新车贷险提高“保险系数”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介绍,今天即将面市的新车贷险产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合理平衡了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贷款机构)和投保人(贷款购车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改变了以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客观上促进了各方当事人加强对风险的审查。例如,新车贷险产品中明确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以被保险人(贷款机构)向投保人(贷款购车人)取得有效的抵(质)押为前提;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行使抵(质)押权后不足以弥补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差额部分,这样实际上加大了银行对贷款人资信调查的责任。
二是实行不低于10%的免赔率。
三是车贷险期限规定不超过3年。
四是明确车贷险首付比例,新车贷险产品要求贷款车辆首付款不得低于30%,且投保人(贷款购车人)必须是贷款车辆的最终使用人等。
五是新车贷险产品更加贴近市场需求,设计理念更加人性化。例如,部分保险公司的车贷险产品还规定,投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死亡或残疾的,保险公司代投保人向银行或汽车贷款机构全额赔付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并不再向贷款购车人追偿。
六是新车贷险产品费率体系更加精细、科学、合理。部分公司设定多个保险费调整系数,加大了不同风险水平客户之间的保费差距。
担保公司:利润可能受损
昨天,北京一家汽车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庞女士表示,从新出台的车贷险来看,保险公司重新参与车贷险市场,将使银行受到的骗贷等风险大大降低。一是将来出现的套款、骗贷风险大大降低,二是高贷低买的现象也将大大减少。不过,这个政策最终导致的结果,将是贷款买车的成本越来越高,使贷款买车的人数一降再降,而购车一次性付款的人数日益增加。
庞女士透露,由于新车贷险产品要求贷款车辆首付款不得低于30%,购车人在担保公司实行担保的过程中,还将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证保险,贷款买车的消费者将意识到贷款的成本越来越高,这样将导致分期付款购车用户比例下降。庞女士告诉记者,目前95%的购车人都采取一次性付款。而政策出台后,一次性付款购车比例人数的增加,将使担保公司的利润可能受到一些损失。
保险公司:不会大力拼抢这块业务
昨天下午,中国人保和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均未接到总公司下发的已经获批的新车贷险条款,显然,今天新车贷险至少还不会在北京市场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