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提醒 要全面了解试驾协议
事件回放 试驾不慎,撞到路人
近日的一次试驾让长沙市民汪女士很头疼。原本欢欢喜喜去买车,谁知试驾过程中却出了交通事故,汪女士没买成车,还要对事故负全责,赔偿行人上万元的医疗费用。
上周,汪女士和丈夫一起去一家4S店看车。看车时,销售人员建议汪女士试驾,称“试驾才能对车全面了解”。汪女士说,自己本来拒绝了,但是“销售人员一直邀请我体验,我本来也准备买车,就想着试下车的性能”。
汪女士驾车,刚开出4S店没多远,便擦伤了一名行人。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认定汪女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受伤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用,如果按照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这笔钱全都要归汪女士承担。8月20日上午,汪女士拨打了长沙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还是觉得自己“很委屈,为什么4S店不要负一点责?”
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李玉琴表示,如果在试驾过程中发生车祸,撞了人或造成财产损失,而车辆又没有投保,那么其中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应当由4S店承担。如果车辆投了保的话,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下的损失,再由试驾者和4S店根据双方过错分担。李玉琴也提醒市民,在试车之前,最好看清楚试驾协议,并询问清楚车辆是否已经投保了。
责任分析 情况不同,认定不一
针对试驾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问题,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剑详细解读了责任认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
行驶区域
销售区域内:如果是在销售区域内进行试驾而导致的事故,由于不是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所以不能构成交通事故,而属于一般侵权责任,试驾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此时由于是在经销区域内进行试驾,经销商对于其交易环境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也应该承担责任。
公共道路上:如果试驾者是在公共道路上进行试驾而造成交通事故,那么试驾者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在这种车辆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使用人在交强险范围外承担责任。
未投保试驾车辆:这里应当区分试驾车辆有没有购买交强险,因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是不应当上路的,因此如果经销商允许该试驾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试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投保
同时,作为试驾活动组织者的汽车销售商在试驾前有义务查看试驾者的驾照并了解试驾者的驾驶技能,向试驾者介绍车辆的性能以及注意事项,对试驾路线和速度进行指定,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陪同等。如果没有做到相应核实和告知义务,那么汽车销售商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协议解读 格式条款或许无效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在试驾前,汽车销售商一般都会要求试驾者在提供的试驾协议书上签字,里面经常会有某条款约定“试驾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试驾者独自承担”,而事故发生后,销售商往往会以此条款要求试驾者承担全部责任。
王剑表示,这种试驾协议是经销商提供的一种格式条款。而根据合同法的相应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此可见,如果汽车销售商在其拟定的格式性试驾协议上刻意回避自身责任,加重作为潜在消费者的试驾者的责任,那么“试驾者负全责”的条款就无效,应根据试驾者和销售商双方的过错程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重新划分责任。
试驾提醒 要全面了解试驾协议
在试驾车辆前,也有一些注意事项,一是最好选择已经投保车险的专供试驾用的车辆;二是如实告知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水平;三是在试驾前,对试驾协议内容进行全面了解,有疑问一定要及时提出;四是按照陪同工作人员的指令在规定路线上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