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赔偿标准出现了翻倍增长

 所属分类:  2013-9-12 15:02:06    加入收藏
老车主都知道,数年前人伤赔偿标准并不高,死亡事故二十万左右就够了。不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伤赔偿标准也出现了翻倍增长。

  据悉,目前交强险的人伤赔偿限额为11万元(死亡),部分车主补充投保了20万的商业三者险,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时,最多能从保险公司获得30万的赔偿,相比于当前78.1万的平均值,保险公司的赔偿额度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因此,专家提醒,为汽车投保时应该合理增加三者险的保额,建议投保50万,追100万元。如此一来,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时,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高额的赔款,车主本人承担的经济损失就很有限了。

  车主担心,既然人伤赔偿标准上涨超过10%,三者险保额要上升到50万甚至100万,保险费用肯定会增加很多。的确,保额的上涨会造成保险费用的适当提高,但是几百元的保险费用能换来保险公司几十万的保障,显然是值得的。

  目前,车主关心保险费用问题也可以理解,毕竟燃油费在三连降之后又出现了上涨趋势,而油价上涨的最直接影响,就是车主用车成本的提高。此外,再加上车辆养护费等费用的增加,用车成本较以前已经翻了几倍。但是,就提高三者险保额这方面的开支,并不是非常高昂。选择平安网上太平洋车险为汽车投保商业险,可以享受“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价格优惠,所以增加的开支不会太多。

  2012年全国各地人伤赔偿标准已陆续出台,据统计,今年平均死亡赔偿水平达78.1万,比去年提升了9.2万,全国共36个地区的平均死亡赔偿水平提升超过10%。而人伤害赔偿60万下的只有九个地区,大部分都位于中西部的省份。最低的就是西藏为52.1万。

  根据这一数据,我们不难发现,车主在为机动车投保时候所缴纳的交强险,已经不能满足意外伤害事故的赔偿了。车主们对于交强险并不陌生,它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只要是车辆都必须缴纳。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本车人员和投保人以外的,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第三者进行赔付。交强险有两个特点:一个针对的不是本车的人员,第二:不超过规定限额。而人伤害赔偿60万下的就九个地区中西藏最低,赔偿标准为52.1万,但交强险最高赔偿额度和西藏的赔偿标准相差甚大。

  根据新版的《交强险》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并在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简单一算我们就会发现,西藏的赔偿标准比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高了约40万。

  据悉,目前人伤害赔偿60万下的地区很少,大部分城市的赔偿标准在70-100万之间,此外,深圳上海、厦门等7家机构赔偿水平已高于100万。也就是说,意外事故发生后,车主可能要承担最低40万的经济负担,赔偿标准高达百万的深圳、上海、厦门等地,车主可能要承担约90万的赔偿。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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