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强险费率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
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在交强险整体“不赢不亏”的经营原则下,全国“一盘棋”的费率实际导致中西部落后地区补贴了东部富裕地区,私家车补贴了拖拉机等车型,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能否将亏损较大的四类车型的交强险费率涨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小组表示,很难,都是弱势群体。各个地区能否实行差异费率?据悉,考虑到通胀等因素,实施起来也有难度。但从2010年下半年起,保监会已在个别地区开展汽车交强险地区费率试点研究。
除了地区和车型差异外,交强险经营中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有的地区法院在判决交强险赔案中打破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的分项责任限额,不认同除外责任和医疗赔偿标准限制,导致保险公司赔偿大幅增加。
据保险行业协会初步统计,东部地区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是西部地区的两倍以上,有的公司平均每天的诉讼案件在10起以上,虽然其中法院判决中打破分项限额的案件比例尚在调查中,但总体趋势在增加。
打破分项限额赔付,表面上看是受害人赢了官司,但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赔付的成本转嫁到别人身上。法院的理解不同实际上也造成了地区差异。
在协会看来,要使费率能够体现风险水平、解决投保难、拒保以及不赢不亏等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明确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商业模式客户的选择更多,但是高风险客户可能没公司愿保;代办模式政府将承担更多责任,我国是哪种模式并不明确,导致政府、企业、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而出现问题。
对此,记者了解到,今后保监会将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并提出建立科学费率机制的思路与意见,并督促各公司深入挖掘行业潜力,压缩交强险的经营管理成本。
此外,将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问题,加大与司法部门协调力度,协助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及规范人伤司法鉴定的规范性意见,促进完善有关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