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任何人都能得到救治

 所属分类:  2013-9-14 15:58:09    加入收藏
  不当发生交通事故,人受伤,车子也坏了,朋友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车主承担其部分经济损失。近日,从化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未成年人之间借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案件。

    肖某与郑某两人均是未成年人,平时关系要好。一日,郑某提出向肖某借用二轮摩托车,肖某答应并将自己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借给了郑某。但没过几天,郑某驾驶时因操作不当造成其及其搭载的两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多次治疗,郑某等三人被评定一个八级和两个十级伤残。郑某认为由于肖某及其监护人的过错,将无牌摩托车借给自己驾驶,要求肖某及其监护人承担其部分经济损失。

    郑某将肖某告上法庭,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侵权责任法》,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院就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问题也作出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根据我国交通法规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具有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资格的。从化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肖某及其父母的过错就在于将机动车借给了不具有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郑某。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肖某及其父母共支付20500元给郑某并终结该纠纷的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该案主审法官提醒大家,机动车之间的借用一定要谨慎,更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在给予孩子关心与宠爱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不能将交通安全当儿戏。

   根据《侵权责任法》,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但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军提醒,车辆被盗后未及时报案,应对被盗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担责。

   交通事故受伤,任何人都能得到救治

   在交通事故中,可能出现肇事车逃逸等情况,而如果受害人没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可得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暂时垫付。根据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1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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