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的介绍
(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注意:考试审题时注意进口的车辆是否属应税消费品,如果不属于上述公式中不包括消费税。
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不能或不能准确提供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规定使用年限:国产车按10年计算,进口车按15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通知称,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实施了两年的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据了解,由于政策的变更,我市的汽车市场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日前,记者在我市多家汽车经销商处了解到,相比于去年底消费者井喷式的购车需求,随着车辆购置税新政策的实施,汽车市场的消费者明显减少。据业内人士分析,虽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加剧了消费者的观望气氛,但影响只是暂时的,从长远来看,小排量汽车仍然会是车市的消费主流,而此次汽车购置税税率的恢复对中低价位的汽车销售将不会产生过多影响。
据了解,进入去年12月份,我市的汽车销售市场掀起了一股购车热潮。一家汽车专营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汽车刚性需求的增加,去年一整年该店的汽车销售情况都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通过该店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11月份,该店保持了每月100余台汽车的销售量。进入12月份以后,汽车的销售出现了全年的高潮。一个月销售了近200辆汽车,创下了去年单月的最高销售纪录。针对这样的情况,该专营店的负责人表示:“去年底在本店购车的很多消费者是为了争搭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纷纷提前了购车计划,而1.6升等小排量车型占到了汽车销量的近80%。”
另外,由于去年底汽车销售市场1.6L车型刮起的“热销风”,导致了我市多家汽车专营店都出现了货源不足的现象。
然而从今年1月1日起,随着1.6升及以下车型的购置税税率恢复至从前的10%,汽车的销售市场也随之产生了一些变化。相比去年底车市的热闹情景,年初的汽车市场略显冷清。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汽车购置税政策的调整,使得购买力被提前透支,有买车计划的消费者早已赶在年底之前完成下单,而没有赶上购置税优惠“末班车”的消费者纷纷进入观望状态,使我市新年的汽车市场出现了相对冷清的局面。
对于当下车市遇冷的现象,虽然有部分经销商表示了担忧,但是大部分的汽车经销商还是持乐观态度。相关从业者表示,由于小排量车型的消费者对于价格都比较敏感,几千元的购置税取消短期内肯定会对消费者造成心理影响。以一台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为例,今年购买就要比去年多付2400元的购置税。所以,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在短期内对我市的汽车市场会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汽车刚性需求的旺盛以及部分汽车企业推出的优惠补贴政策,小排量汽车仍然会是车市的消费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