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将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加强治理
记者3月31日从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近期唐山将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加强治理,对查出未缴纳交强险的车辆一律扣留。
据了解,交警将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加大查缉力度,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此项违法行为代码为1017,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时,将罚款额填写为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待当事人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车辆。罚款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专项管理基金。交警提示:
广大车主需留意交强险有效期限,及时投保,避免因为交强险过期被处罚。
平安产险是率先在国内推行车险全国通赔服务的保险公司--“异地出险,就地赔付”。投保车辆在国内任何地区(西藏自治区除外)出险,都能获得标准化、一致性的理赔服务,车主可以在出险地就近的平安机构完成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全部理赔过程。...
查看全文>> 自燃损失险
保险责任: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或者因车上新增设备原因起火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项目: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免赔金额:赔偿金额的20 ...
查看全文>>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投...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9日
交强险赔偿限额调整,老保单按新标准执行 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与此同时,42个费率档次中有16个进行了费率下调,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原先的1050元/年降为950元/年。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平均降费幅度为10%左右。与此同时,不少本报读者也打来电话,询问新交强险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
新交强险赔偿限额调整
据介绍,从2008年2月1日起执行的新交强险费率较原交强险费率略有调整,在42个费率档次中有16个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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