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车辆被盗抢后的索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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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9 15: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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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车辆被盗抢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三个月内盗抢车辆未追回,保户即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出险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案件证明、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购置费凭证、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收据等必要单证。
一、报案
带保险单、 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
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
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2013年9月1日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如何理赔 杨某为车辆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内,杨某与张某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杨某负主要责任。酒检显示杨某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1.41毫克。保险公司以杨某酒后驾驶,属于保险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偿。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法庭回放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中虽有因驾驶人饮酒发生交通事故免责的条款,但未明确界定何谓饮酒。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标准》第3.3条规定的标准,原告尚不属于饮酒驾车,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故判决支持原告的诉...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