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奔驰右大灯下方刮痕 被抢奔驰引出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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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8 1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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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家汽车公司的待售奔驰被抢后行驶4000余公里,才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被追回,但变成了旧车的奔驰的价值已大打折扣,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拒绝对这种损失进行赔偿,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论。那么,对于诸如此类的保险纠纷,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有关的监督部门又该做些什么?
被抢奔驰右大灯下方刮痕 被抢奔驰引出理赔申请
2003年9月5日凌晨,几名盗贼潜入辽宁亚飞公司皇姑店内,将店内两名更夫捆绑并捂住嘴后,抢走了店内最贵的奔驰S500一辆。此事发生后,亚飞公司立即报警,并通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该保险公司也派人到现场调查情况。此后,亚飞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将相关手续交给了保险公司。
事隔47天后,此案告破,被抢的那辆奔驰车也被追回,但车已被撞坏,右后轮被更 换,右前轮车毂部位出现磨损,前面的漆也发生破损,更主要的是,车已行驶了4971公里。
在盗抢案发生前,亚飞公司已对其被抢的皇姑店的财产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太保公司)投保了财险的基本险,并附加盗抢险。在保单中明确规定盗窃险只承保店内整车。
对太保公司的赔偿意见,亚飞公司董事长李钦表示很愤怒,他认为奔驰车因为盗抢已经变成了行驶4000多公里的二手车,不可能按新车原值出售,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是显而易见的,更有两次权威部门的价格认定也确认了60万元的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应对由于盗窃造成的60万元损失进行赔偿。
投保人的奔驰车投保的是财产险的盗抢险,保的是商品价值,并不同于汽车实际使用者投保的车险,因此,太保公司按照车险标准只承担损毁或污损的修复费用是不合理的,而应赔偿实际商品价值损失。
目前,这辆被追回的奔驰车还停在公安局的院子里,沈阳太保公司要求亚飞公司先将汽车领回,而亚飞公司则坚持在没有达成一致的赔付意见之前不领回奔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