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案例
所属分类:
2013-9-21 1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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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保险公司承保了一辆车龄8年的捷达轿车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2011年3月,王某驾驶该车在汽配城与由张某驾驶的一辆标致轿车相撞。此事故经交警处理,判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对责任认定不服,更换了联系方式。张某多次联系不上王某后,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此事故由交警处理,经定损人员与第三者及交警确认事故属实。但与被保险人及本车司机王某通过各种方法均未取得联系。王某的驾驶资格经交管局信息网站查询合格有效。承保车辆信息与交裁记载及笔录描述一致。受损车辆痕迹符合事故描述。根据新保险法,保险公司直接对第三者车辆进行定损及赔偿。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依据新《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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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车险简介:
中佃车险属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3日
车主怎样购买保险才更合理、更科学 结合经济实力补充商业险
近日,许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反映,一些新车主只注重购买“交强险”而忽略了对其他附加险的购买,错误地认为购买了“交强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永安保险公司王云涛介绍说,目前交强险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了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而这个限额是综合考虑全国因素以及消费者保费承受能力后确定的。因此,建议车主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尽量投保高限额商业三责险进行补充。最基本的投保方式是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万...
查看全文>> 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防范暴雨,可...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9日
车险示范条款的变化二: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变化二: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往往要求车主对旧车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而在发生全损时,却往往按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来进行理赔,这被舆论称为“高保低赔”。
|案例|
在今年3月份的“旧车‘高投低保’电话车险质疑未解”的报道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买于2004年的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左右的家用车向多家保险公司咨询,大多数险企按新车购置价20.04万元承保。假如按保险公司的折旧公式: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发生事故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事故时的新车购置价×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0....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