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百万元的新车上路单方事故报废,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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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1 14: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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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百万元的新车上路仅月余,即因单方事故报废,保险公司拒赔。昨悉,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86万元。
去年10月20日,
武汉某商贸公司为其购买的
途锐越野车投保,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99万余元,保险费1.7万余元。11月24日晚8时许,公司司机李某驾驶该越野车,行驶至东西湖区吴新干线三店路口时,发生侧翻,车辆严重受损。事后,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全责。
今年1月18日,东西湖区物价局对该事故车辆损失作出鉴定:车辆修复价格大于车辆自身现有价值,此车推定全损,车价92万元加购置税7.8万余元共计99.8万余元,该车使用一个月,残值作价13.8万余元。鉴定车辆损失为86万元。此后,该商贸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理赔86万元。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持异议,拒赔。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其它证据推翻交管部门及物价部门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因此,应按合同约定赔付。
“实保实赔”可节省千元
“其实,现行条款中,是有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或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三个条款来选择的,一般选择的是新车或协定价格。”安邦财险广东分公司内部人士陈先生告诉记者,车损险是主险,所以也是商业车险中保费最贵的那部分,车价越高,保费自然就越贵。“以现行条款,虽然可以协商或按照新车实际价格投保,但有最低下浮20%的限制,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车来说并不划算。例如,以新车价20万元的车投保,就算是用了很多年现在只价值10万元了,但车损险保额最低只能是新车价下浮20%,...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9日
汽车排量大小可致车船税相差几千元 车船使用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它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而且随着我国经济政策等的改变,车船使用税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很多车主也因此都比较关注车船税的改革,像2013年新车船使用税就在原有车船税的规定的基础上有一些变化。按照新的相关条例,2013年新车船使用税按照排量被划分为了几个档次。从1.0升到4.0升分为了七个档次...
查看全文>> 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
查看全文>> 2012年7月12日
国务院开始对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施购置税减半 对于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施购置税减半的政策,从原来的百分之十的税率降低到百分之五。这个政策一出,小排量的汽车,销售异常的火爆。很多小排量的汽车,也随之调高了汽车销售价格。但是这个政策只维持了不到两年(2010年调整为7.5%),在去年的时候就已经完全取消了。
随着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车市上小排量的汽车销售明显变冷,消费者不再热情购买,而更多的是选择等待。毕竟小排量的购买主力军都是工薪阶层,他们要考虑买车以后的成本问题,尤其是在油价如此高的年代。
周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国家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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