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治理 车险理赔难

 所属分类:  2013-9-23 20:46:56    加入收藏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于今年2月份公开表示,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务求实效,并称将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有明显的改观。

半年过后,在车险理赔问题上,除条款设计缺陷外(详见《北京暴雨检验车险理赔条款“陷阱”成纠纷主因》),消费者的知情权依然没有多大改观。以涉水险为例,直到经历了北京“7·21”暴雨,大多数车主才知道原来还有个“涉水险”。由于赔钱可能性大,车险销售员很少对车主提起涉水险。销售环节上的种种问题,刻意隐瞒、未明确告知免责范围等问题,直到出险,客户才“恍然大悟”,大呼“上当”,让车险理赔时遭遇各种“难”。

上半年,保监会对财产险公司的监管力度确实趋严,但是,短时间内看来,车险销售环节似乎并没有什么改观。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明确了“三年攻坚四步走”的工作步骤,未来车险销售环节有望得到改善。

车险销售问题重重

1.趋利避害,隐瞒险种

车险种类繁多,可是除了常见的几种,多数人对不少险种甚少听闻。这其中,除却一些险种适用范围较小、使用人群少这个原因,更多的,则是缘于车险销售人员的“闭口不提”。比如涉水险。

据了解,在北京和广州的4S店确实推荐过涉水险,但保险公司作为险种的出售者,不但不会推荐涉水险,甚至还会游说欲投保的车主不要购买涉水险。原来,涉水险的赔付成本较高,如直接放入车损险,涉水险的保险责任会使车损险的费率上升,故保险公司不推荐。

由于发动机维修费较高,保险公司把涉水险作为附加险种单独列出来,保险销售员却尽量低调处理或者回避这个险种。在这种情形下,一般只有“吃过亏”的车主才会执意购买涉水险。据媒体报道,太平洋车险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太保一般不卖涉水险,如果车主强行要求投保涉水险,保费费率则会上浮10%-20%。

2.条款免责范围未说明

在这次北京暴雨中,已购买车损险、未购买附加险的车主,保险公司不予对发动机进水损坏赔付。先不说条款如此设计是否合理,多数车主表示,自己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压根就没有销售人员告知保险免责条款。涉嫌违规。

保监会治理车险理赔难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对财产险公司的监管力度确实趋严。在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保监会表示车险理赔难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治理车险理赔难方面,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了“三年攻坚四步走”的工作步骤。二是统一标准,制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统一车险理赔流程。指导行业协会发布车险索赔单证标准和理赔服务流程时限标准。三是加强监督,研究制定车险理赔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和评价指标体系,配套开发了行业信息采集和监控系统,建立信息化理赔服务评价机制。四是督促清理,要求公司开展积压赔案清理专项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查勘和理赔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积极探索人民法院保险纠纷审判与调解对接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车险理赔难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从各保监局反映的情况看,车险赔案周期、平均结案率等理赔时效指标有了一定改善。

虽然保监会已明确了“三年攻坚四步走”,但是具体监管政策仍未公布。回顾上半年保监会监管政策,力度逐渐增大,但是仍缺少具体内容,让不少车险公司有了可乘之机。车险理赔仍不易。如果保险公司在销售环节做到明明白白销售,理赔纠纷或将大大减少

2013年8月15日

交强险将与酒后驾驶联动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日前,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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