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电话车险 车主可自己留存录音

 所属分类:  2013-9-24 22:28:56    加入收藏

随着有车族的不断壮大,我市有关汽车消费的投诉也在逐年递增,其中,汽车保险投诉是其中热点之一。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电话车险这种新兴的投保方式尽管便捷,却也引来了消费者的不少抱怨。
消费者质疑电话车险“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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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关于电话车险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电话销售方式让人深受其扰。薛先生的爱车8月份车险将到期,从7月起,他就先后接到多家保险公司的多次车险销售电话,严重干扰了正常生活。

第二,日常保单事宜需亲自办理。林先生抱怨说,他在验车时发现发动机号错误,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让他到公司柜台办理,因为没办过,也不知什么流程,客服大厅人很多且没有人引导,搞了一上午什么也没办成,太麻烦。他感慨地说,“以后真要遇到理赔,不知道会怎样麻烦呢!”

第三,理赔繁琐,如果客户的理赔和保险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异议,办理起来还是顺利的。但车主赵小姐就没这么幸运了,她说,在定损时,保险公司定的维修费金额和4S店所定的金额差距很大,4S店让她自己联系保险公司解决。她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听了很多很长的自动应答并按照提示操作后,电话总是接不通,拨了很多次好容易接通,客服小姐无法解决,把电话转给主管,主管又转给理赔,电话打了50分钟,听到的都是告诉她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就是这样的,没有一点实质性的答复。赵小姐生气地说:“买电话车险省了几十块钱,却让我吃尽苦头,一个不大的事故都一个星期了,定损还没有定好。”

投保电话车险可自己留存录音

据工商人员介绍,从消费者投诉情况看,绝大部分都是保险公司违约造成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保险从业人员不讲职业道德,不将保险险种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有的有意误导消费者,导致保单处于失效;理赔困难,不像购买保险时那么痛快,效率那么高,对消费者正当理赔也是一拖再拖,有的甚至找出各种理由拒赔;消费者普遍对保险的理赔及免赔条款知道甚少,一旦遇险后发现很多情况不在理赔范围,消费者无法明明白白消费;保险公司和指定维修点衔接不到位,造成保险公司同意理赔,维修点却不给修车;车行购车强制要去指定公司买保险,买车险不给正本和发票等。

工商部门提示说,目前市面上有很多汽车保险,各个保险公司的服务价格、服务水平不尽相同,消费者在选择车险时一定要慎重,千万别只听收音机里的广告就购买,最好找熟悉的朋友先咨询,投保时应注意:

1、在决定购买某项险种前,不妨先搜集一些有关险种的资料进行比较,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

2、要充分考虑该险种的理赔和免赔范围,从以往的投诉情况来看这是消费者最容易忽视的地方,多宗投诉都是消费者事后才发现其事故属于免赔的条款;

3、慎重对待保险员的推广,特别是打着新推出的险种,不要盲目接受,最好在购买某险种前先熟悉该险种理赔与免赔条款;

4、特别提醒已买了财产险、车险、人寿险的消费者,请重新查验或核对:你提供的资料是否与险单上的资料相符;所履行的手续是否符合有关保险条款的规定,如应该由本人签名的是否出现替签名等等。

“电话投保时保险公司往往会打出服务牌,说有专人负责客户车险,有了问题直接对接,而且电话投保员会多次提醒通话有录音,出了问题可以随时调取录音,方便快捷安全省心。可是,当出现纠纷时,消费者往往难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录音。”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时候实在应该多一个心眼,自己保存录音、录像最靠谱。

2013年9月2日

车险理赔,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现在不少车主认为只要购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对于车险理赔,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其次,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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