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巨额营业税沉重

 所属分类:  2013-9-26 18:45:52    加入收藏
 继2011年经营亏损92亿创历史之最后,2012年交强险的成绩单略微好看,全年亏损降至54亿,这已是交强险连续第四年亏损,2009年亏损29亿,2010年亏损72亿。亏损已在预料之中,究其致亏根源,业界更多抱怨每年所缴的巨额营业税。

  “现在金融保险业营改增还没有试点,如果一旦试点,我们建议,交强险作为一个强制性投保且遵循盈亏平衡的险种,营业税第一个就要免征。”9月7日,上海申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浩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统计发现,从2006年7月1日交强险运营以来,在6年半的时间里全行业累计经营亏损227亿元,但缴纳营业税却高达272亿元。“从数据上看,免征营业税完全可以覆盖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严浩表示。

  税难免

  保监会8月30日发布的2012年交强险运行报告中,去年交强险共承担赔偿责任限额156187亿元,比2011年增长12.8%;各项赔付821亿元,比2011年增长9.6%;垫付抢救费用的案件22.3万件,比2011年增长19.9%,缴纳营业税62亿元,提取道路救助基金21亿元(2010年开始提取,3年已累计提取58亿元),经营亏损54亿元,其中承保亏损83亿元,投资收益29亿元。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交强险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完善交强险制度的意见建议,但对6年半时间里缴纳超过总亏损金额的营业税,保监会则只字不提。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太保董事长高国富提交议案,建议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及税基,以改善交强险经营亏损的现状。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也指出,免征营业税或者减免营业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交强险的亏损。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高管和业界专家都在呼吁减税,但是交强险真正要实现减税或免征,恐怕短期内难以实现。

  “交强险要减税,并不是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部门就能决定的,而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手中,监管部门也知道交强险年年亏损,也在寻找实现扭亏为盈和改善运行制度的办法。”9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向本报记者分析,“如果真要寻求交强险免征营业税,还需要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对于2013年交强险的预测,几大产险巨头均不乐观。

  人保财险的精算报告认为,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上涨,同一交强险保单案均赔款和赔付水平将继续上升,而人保承保的交强险旧车费率优惠幅度趋于稳定,但是费率水平持续不足将继续给交强险经营带来较大压力。对新车而言,如果2013年新车增速没有反弹,将会导致2013年新车业务占比继续下降,由于新车不享受费率折扣,将会导致交强险整体费率水平下降。

  平安财险的交强险精算报告也认为,2013年交强险经营将面临人伤赔偿标准的提高、各地城乡赔偿标准的统一、同命同价赔偿标准的实施、工时配件上涨、医疗费用上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对经营成本不利。

  太保产险交强险的精算报告则表示,2013年交强险保单年度赔付率的综合影响难以准确估计,预计该公司2013年保单年度交强险最终赔付率仍将处于较高水平,经营依然面临考验。

  费率如何调?

  除了营业税备受业界关注外,交强险基础费率的区域改革试点也是业界讨论的热点,而对于是将基础费率提高还是降低的问题,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异常谨慎。

  “如果是真的因为赔付太多导致保险公司亏损,要在东部地区试点提高基础费率,那么请国家有关部门先将分摊在每一个车主身上的营业税免掉,重新由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研究厘定新的基础费率,然后再根据每年的车主行车事故记录,进行奖优罚劣。营业税不免、道路救助基金年年提取,这对于绝大部分车主而言,显然是不公平也是不可接受的。”9月10日,上海私家车主陈先生在谈及交强险时直言。

  据记者了解,从交强险问世起,保监会就对交强险投保实行奖优罚劣政策,如3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车主,交强险费率可优惠30%;两年内没发生的优惠20%,一年内未发生事故的优惠10%;而如果在1至3年中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事故,以及酒驾、逆向行驶、驾驶证被扣仍违规驾驶等行为的,交强险费率一律上浮10%-30%不等。但对基础费率是否调整,监管部门仍未发布明确消息。

  此前,江苏作为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交强险费率改革试点,曾被保险业寄予厚望,然而在研究了一段时间过后,最终搁浅,其原因就是在一个交强险亏损的大省推行基础费率改革,结果必然是提升基础费率,而这一行为带来的结果就是加大投保人的负担,具有良好驾驶记录的大部分车主的保费就会增加,导致社会影响偏负面。

  9月9日,上海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在受访时表示,交强险亏损的症结还是在于“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的经营模式,而营业税也是加重承保亏损的重要原因,不能说取消营业税,交强险就一定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承保利润。从长期来看,交强险面临的还是定位不清、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如果在一个地方试点基础费率调整,又会引发经营不平衡和费率不公平的问题。

  本报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了将逐步建立市朝导向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保险公司可自主拟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36个省区市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纯风险损失测算工作。

  这意味着,交强险基础费率的改革仍然前路漫漫,或许只有等到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完成之后,才会轮到交强险基础费率改革。

2013年4月25日

如何计算退还机动车辆保险费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根据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自2000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率规章》规定,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生效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则保险人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日费率,收取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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