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4S店搭售车险 垄断销售不利行业发展

 所属分类:  2013-9-27 20:31:31    加入收藏
很多车主都有这样的感受:到4S店买汽车,经销商要求必须在这儿上保险,比外面的要贵一两千元不说,还必须上齐各种商业保险。“3·15”来临之际,部分车主向本报投诉该霸王条款,希望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斩断汽车经销商和保险公司的灰色利益链条,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得到切实保证。

  多数4S店搭售车险

  刘先生去年年底在中乒别克店购车,4S店给他上了全险,保险近8000元。而在外面,同样的险种,6000元就可以搞定。“如果我自己上的话,只保三者险和交强险,外面的报价也就2000多元。这样一来,里里外外多花了近6000元。”刘先生说,再仔细看保险公司的名字,是安邦保险,“我以前接触过安邦保险,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理赔速度慢’,‘服务态度差’。上网一搜,有很多该公司的负面评价。”刘先生气愤地说:“这不是强制消费吗?”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长江道上的斯柯达中乒腾达4S店,看上了一款“晶锐”小型汽车。销售员告诉记者,这款车在8万元左右,不过,提车的时候,要一块交齐保险费。“我光提裸车,可以吗?”“不可以。而且,您只能上安邦保险的车险。”该销售员私下告诉记者,中乒公司是天津市最大的汽车销售商之一,几乎所有品牌的汽车都卖,在中乒公司下辖的十多个4S店买车,都必须在安邦上保险。“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安邦保险和中乒汽车销售公司是一个老板,‘肥水不流外人田’。”

  搭售保险的并不止中乒集团一家,该做法已成为4S店的“潜规则”。记者随后在长江道汽车城和空港汽车园等地,随机选取、调查了近20家4S店,除天津之星奔驰空港4S店称“买车赠送平安车险”外,都无一例外地强行要求搭售保险。

  在东风雪铁龙空港合兴店,一台裸车价10.7万元的“新世嘉”,要想提车,必须上齐保险等税费,总费用要12万元。“您有3家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中国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不过,我们一般都建议车主在中国人寿上。”该销售员说。

  在东联一汽丰田4S店,销售员也表示,第一年的车险必须在这儿上,“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就这3家,其他的保险公司,跟我们没有合作,不能上。而且,您必须上全险。”销售员说,在4S店上保险,肯定比外面贵一两千元。“我们卖车没有多大利润,主要靠的就是保险赚钱……反正,不交保险,您提不走车。” 

    垄断销售不利行业发展

  采访中,部分4S店销售员告诉记者,在4S店上保险有很多“好处”,如:您的车如果发生小的事故,不必通知保险员到现场,把车开到4S店,4S店会去给您办理理赔等手续;您的车每次小磕小碰都去修的话,太浪费时间。没关系,您可以等碰伤多了,攒在一起报保险,保险员跟4S店有关系,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销售员说,这些都属于“潜规则”,虽然违规,但是,只要在4S店投保,就没有人会深究。

  业内人士李先生向记者透露称,目前情况下,消费者购车意愿强烈,很多热销车型供不应求,有的甚至需要在预定后几个月才能到货。汽车4S店属于强势一方,而且各店达成默契,形成利益联盟,全部要求购买车险,“你不在我这儿上保险,别的店也要上,消费者除了乖乖就范外,没别的选择。”

  李先生说,有的非4S店汽车销售商,并不强令要求搭售保险,但因其信誉度远不如4S店,经营规模不具备与4S店抗衡的实力,消费者往往不敢“因小失大”,只得忍气吞声。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博士分析说,强制上保险,看似是给保险公司增加了客源,是车主无意中多付钱,但是,长远来看,让消费者增加了对保险行业的反感、厌恶。“本来很多车主也要上保险,这部分客源本就是保险公司的。”李晓兵说,汽车经销商强行搭售保险,恶意不正当竞争的同时,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在受损。

  李晓兵博士说,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抢夺客源,争相采取“回扣”、“返点”,组织旅游等手段,拉拢汽车销售商,有的甚至将“好处费”直接给到经办人的手里,形成“灰色地带”,甚至腐败。此外,这种畸形的车险搭售模式,不利于保险公司的正当竞争。

  李晓兵说,各保险公司本应靠服务质量,诸如理赔速度、服务态度等赢得消费者的口碑,吸引消费者主动购买保险,而有了汽车经销商的介入,保险公司竞相拉拢4S店,必然会降低对服务质量的重视。

  记者在安邦保险天津分公司的新闻报道中看到,该公司与中乒集团“紧密合作,在天津市场率先启动‘车险联动’战略模型,开创汽车销售服务模式之先河”。中乒汽车销售公司的4S店较多,安邦保险公司借助“同盟兄弟”的汽车销售,即可占得先机,分得车险市场的一大杯“羹”。记者从市保监局获悉,该局定期公布保险公司的满意度评比,安邦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数”等重要衡量指标,数次名列倒数第一。

  “借助关联公司的汽车销售,能‘躺在’不正当竞争形成的优势地位上,这看似是安邦公司优势。而实际上,这种所谓的优势,使其不能居安思危,无异于饮鸩止渴。长此以往,将使其逐步丧失与同行竞争的实力,对其自身健康发展也极为不利。”李晓兵博士分析说。

  霸王条款何时能废除

  按照规定,投保车险,应由专业的保险客服人员营销,向投保人详细释明保险条款本意、双方责任。但是,记者在4S店采访时却发现,都是汽车销售人员代为计算保险金额,简单说明保险事项,并没有见到一个保险公司的人员前来做任何说明。

  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买车捆绑车险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条款。该中心在处理该类投诉案件中,经过说服、教育,汽车销售商均放弃了强制性搭售保险和上牌照等违法要求,同意消费者以裸车价格提车。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强行搭售保险,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 

2012年11月23日

多家保险公司对“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取消了
    11月8日,从沈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车主在投保车损险时,不需要另外加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就可以去4S店修车。“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一般被车主称为“4S店险”,如果车主的车辆出险后想指定到4S店维修,就必须在车损险基础上投保该附加险。 私家车主陈先生的车辆本月保险到期,他向保险公司询价后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往年投保的“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好消息:不用多花钱能享受到跟以前一样的到4S店修车的待遇。 陈先生的待遇不是个案。11月8日,记者从沈城一家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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