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轮胎时爆炸 车险给赔偿吗
2009年8月29日,李某在驾驶天域公司名下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一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时右后轮两个轮胎爆裂。公司于当日将两个存安全隐患的轮胎送至现场。
李某通知周某到现场更换轮胎,周某在为第二个轮胎充气时,轮胎猛弹起击中低头察看情况的周某头部,致其伤势过重死亡。
周某家属向广州的法院起诉天域公司,法院判决天域公司应向周某的家属赔偿242506.96元。
天域公司认为案涉车辆投保了两份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履行保险责任,故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则认为本次事故无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交通事故,根据保险条款和法律相关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强险及商业险保险条文均约定,被保险人等合格主体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的才属于保险范畴。
本案中,涉案拖挂车因轮胎爆裂停靠在道路上,属于静止状态。天域公司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替代轮胎,致使在充气过程中发生事故,且该替代轮胎并非涉案投保拖挂车的一部分,而周某的死亡也并非合格主体在使用投保拖挂车时所致使,故该替代轮胎弹起造成的事故不属于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保险公司无需赔偿,由此判决驳回天域公司的诉讼请求。
可投“单独险” 保障自己权益
一审法官表示,此案的实质是对保险合同条文的理解而产生的争议,途中换胎爆炸致修车人死亡并不属于“车损险”的赔付范围。
车主可通过投保相应的单独险,如车轮单独破损险等,以此保障自己的权益。
广大车主也应注意车辆轮胎的使用情况,适度进行保养,避免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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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10点多,一声巨响从鄞州区高桥镇周家铺中段的一家汽修店中传出,附近的居民都被吓了一跳,许多人回过神后纷纷拨打报警电话。
“当时我骑着电动车刚刚驶过汽修店,差点被震下车子,回过头竟然看到一个轮胎和一个人都腾空而起,飞得比2层楼还高,随后重重地摔在地上,流了好多血。”家住附近的刘先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造成意外的是一只工程车轮胎,很大,爆炸的力度很大。”出警的鄞州交警大队集士港交警中队杨警官说,汽修店是用集装箱钢板搭建的,可弹出的轮胎硬生生地把屋檐口钢板都弹弯了。
“当时操作工正在用高压气泵给一个已经拆下的轮胎打气,由于气压过大,轮胎突然爆炸,在强大的气压下,轮胎和修理工被冲上3米多高,又重重摔在地上,导致修理工头部受重伤。”杨警官说。
120急救车也随后赶到,尽管随车急救医生全力救治,操作工还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广大驾驶人和修理人员还是得小心,轮胎要及时更换,太旧的轮胎千万不能使用,给轮胎充气时气压不能太大,防止爆破。”杨警官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