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主驾驶车辆导致受伤,车险能否理赔?

 所属分类:  2013-10-10 18:59:05    加入收藏
车主在保险公司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车上人员险,之后将车借给朋友使用,朋友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致己受伤,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朋友于是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依法对这起保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2011年7月,赵某为自己所有的轿车在六安市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车上人员险(司机),保险金额为50000元,保险期间至2012年7月18日。2012年5月24日夜间,赵某朋友余某驾驶该车由合肥往六安312国道方向行驶,因操作不当导致翻车,余某也因此受伤,并花去一万余元医疗费用。后余某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服,以余某既非投保人,亦非被保险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中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车上人员责任险以车辆为载体,直接以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所导致的财产利益损失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均应属于被保险人,只要是投保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在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情形下,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3月29日

车辆保险何时生效
    车辆保险何时生效   车辆保险条款对于保险期间的约定为一年。保险有效期起点为保险生效日的零时,但保险起期不能早于投保日期。也就是说,当天签订的车险保单,正式生效期限为第二天零时,在此之前发生的车损事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目前私家车普遍投保的车辆险种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能有效规避车主驾车意外造成的风险损失。但如果当天办完所有购车手续后,在晚上12时之前发生保险事故,将由车主承担一切损失。随着买车族的增多,近来这类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购买新车最好采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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