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责任,可车辆损失却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日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无责免赔”保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应该向原告金辉公司赔偿车辆损失78179元。
金辉公司的业务员李先生开着公司的小客车,在顺德105国道由大良往中山方向行驶至顺德容桂鹿茵路口时,与唐某驾驶的泥头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唐某负全责,李先生无责任。
由于肇事司机唐某受伤住院,肇事的泥头车也没有购买保险。想着自己的车已经购买了包括车辆损失赔偿的“全保”,李先生所在的企业金辉公司(化名)就自掏腰包维修了小客车,但是当金辉公司手持车辆全保保单向被告保险公司索赔汽车损失险赔偿金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协商不成,金辉公司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损坏的保险赔偿责任,赔偿已付出的拆检维修费350元、维修费74124元、拖车费440元、评估费3265元,诉讼费877.24元,合计79056.24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拿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认为其中的第26条规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次事故中金辉公司投保车辆的驾驶员李先生在事故中不负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顺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第26条属于格式条款,且与保险法的规定相矛盾,应认定为无效。被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事故车辆的损失赔偿责任,向金辉公司赔偿车辆损失78179元。
一、基础服务
“五个统一”的车险理赔服务标准:
统一实行7天24小时接报案
统一实行7天24小时查勘
统一实行7天24小时救援
统一实行7天8小时理赔并公开承诺理赔时效
统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度
对外公布的车险理赔服务承诺
第一条 设立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95512,并提供实时服务。
第二条 查勘、定损人员接报案后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商定查勘事宜。在工作日内约定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第三条 不指定汽车修理厂。可根据客户要求推荐汽车修理厂供客户选择,并协助客户对修理价格、质量、工期进行监督。
第四条 在查勘时,告知客户索赔流程及相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 设立理赔咨询服务电话95512,接受监督。
第六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仅涉及车损的赔案,5日内支付赔款(节假日顺延);涉及人伤的赔案,10日内支付赔款。
绿色通道:对于10000元以下车险赔案,责任明确、单证齐全、赔款金额双方确认后,当天审核结案,其中个人客户5000元以下可当场赔付,领取现金支票。
VIP服务:为VIP客户配备专门理赔小组,实行专项业务专人服务。按VIP客户的等级提供不同的专项服务。
第七条 省外出险“全国通赔”:为平安车险客户提供“本地承保,异地理赔”的便利服务。通过承保机构网上委托授权,由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所在机构完成案件全部理赔流程以及支付赔款的操作。
第八条 投诉专用电话95512,对客户书面投诉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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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江苏省保险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选择地点,设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派驻保险理赔人员,及时办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事宜。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派驻事故处理民警,设立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共同将事故车辆驶至“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在“服务中心”,有专人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我司定损员受理后,可根据《记录书》记载的事实和保险合同,确定赔偿责任,同时对受损车辆进行勘查和定损,根据“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合同在赔偿责任限额内与当事人具体协商赔偿方式。定损员受理后无疑问的可免交警证明,受理后觉得有疑问的可请驻点的民警协助处理。
2012年9月16日
“全险”只是一些销售人员为迎合车主、吸引客户而杜撰的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