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险是随车走的,交强险是需要过户的
《交强险条例》、条款虽然都规定车辆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对于未办理的如何处理处罚,却没有作出相应规定。
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初衷是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交强险条例》凸显的是将机动车保险从“随人主义”向“随车主义”的转变,即只要被保险的车辆肇事,保险公司一般应当赔付,即使车辆转让未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保险公司仍应赔付。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
《交强险条款》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车辆的转移投保人既未通知保险公司,又未办理交强险过户的批改手续,保险公司不应赔偿。但是这样的说法违背法理。
2、保险标的(车辆)转让后,未办理保险过户批改手续,保险公司拒赔的规定不符合《保险法》原理。
保险标的转让一律视为危险增加,进而对一切未办理过户批改手续者拒赔,明显有失公平。
在原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车辆造成两死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愿打认罚,但死、伤者亲属不断向法院申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有期徒刑五年,并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交强险最高限额122000元。
事后,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金,也是就说从现实的司法判例来讲,保险公司也是应当赔偿的。
小张前段时间买了一辆小汽车,是从他朋友那里转来的,由于是朋友关系,所以给钱后,只将购置税以及目前的交强险保单给了他,并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上周小张开车外出旅游,在路上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好在双方人员未受伤,但双方的车辆却严重受损。于是小张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当定损员了解小张的实际情况后告诉他,由于他的汽车已经过户,但是交强险过户这一程序并未进行,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让小张后悔莫及。
其实,上述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很多人都喜欢在朋友那里购买汽车,如果一些人想换车,也会将自己的旧车过户给其他朋友,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过户手续不全面办理,新车主很有可能因此而承担非常严重的后果。笔者从二手车交通市场负责人周经理口中了解到,无论是在二手车市场购买汽车,还是从朋友那里购买汽车,都需要完成所有的手续过户,主要包括购置税过户、交强险过户、商业险过户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车主的正当利益。
关于交强险的过户手续其实很简单,只需携带二手车交易发票、交强险保单、原交强险投保人的身份证以及新车主的身份证,即可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过户。要是对原来的交强险以及商业险不满意,可以退保后重新投保,若车主想自助为汽车投保,可以选择平安网上车险。这是平安车险推出的网上直销平台,车主在这里为汽车投保,就是直接和平安车险合作,可以享受价格上的优惠。而且在成为平安网上车险的客户后,还可以享受快速的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