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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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2 15: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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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号码。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会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理赔受理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个案1:山东A车行驶至江苏时,与当地B车相撞。山东A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三者险),而江苏B车只购买了交强险,没有三者险。这种情况如何赔付?
保险公司:具体赔付方式需先确定双方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建议车主在取得事故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了解如何办理索赔。一般来讲,山东车主负全责时,需提供相关资料以及B车的维修发票等到自身承保公司办理索赔。若双方车主都有责任,且双方事故损失都不超交强险限额,双方签署互碰自赔协议书,到各自的保险公司办理自身车辆损失的索赔手续。如果山东车主在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其车辆损失需由对方负责,若B车保险限额不足以赔偿山东车辆的损失,超出部分需由其个人承担。
个案2:周先生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推荐周先生去当地一家定损点或回山东维修。由于周先生有事,必须立马起程,所以想在路边修车店“应”修车。
保险公司:“应急”修车不影响行车安全是可以的。但是被保险人应该请保险公司拍摄车辆损坏的照片并定损后再起程。
个案3:陈先生的车子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定损后,保险公司向陈先生推荐了当地一家修车厂,而陈先生要求回来修理。
保险公司:事故损失在不影响行车安全以及不会引发车辆扩大损失的前提下,客户可以回到承保地维修。
电话投保车险已经越来越成为车主朋友的新选择,近来,在投保车险的过程中,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度有日益提高的趋势。据电话车险相关负责人透露的数据,目前电销客户中,选择50万元以上的高保额三责险的客户已超过30%。
据介绍,新版《交强险》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并在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国家规定交强险强制投保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但就目前的赔付情况看,一旦发生较大的人伤事故,赔偿的金额动辄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仅凭交强险很难支付。第三者责任险作为对交强险赔付的一种补充,成为几乎所有车主都必选的基本商业险种。
2013年5月10日
备受公众质疑的“无责免赔”条款是什么内容 备受公众质疑的“无责免赔”条款,实际上指的就是上述条款中的最后一项。简单说来就是,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一方,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 所以,所谓“无责免赔”并不是不赔,而是该由谁来赔的问题。如果对方车主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车主就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把自己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无责方车主就可以从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此保险,按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则应当由对方车主来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 因此,车主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