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预付滨保高速特大交通事故部分赔款
太平洋保险理赔时间一般为两年,过期保险公司默认结案。
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案例一:太平洋保险预赔湘西翻车事故300万元
10月17日下午,太平洋保险在湖北客车湘西翻车事故发生后不到24小时,便将300万元预付赔款送至客户手中,得到了事故工作组、当地政府及被保险人的称赞。
10月1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一辆从张家界市开往凤凰县的旅游公司大巴车,行驶至湖南省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路段时发生侧翻。截至17日下午,已造成10人死亡,33人不同程度受伤。该旅游大客车在太平洋保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每座每次赔偿限额30万元。
事故发生后,太平洋保险立即启动预案,紧急派员赶往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救援,开展现场查勘、走访慰问伤者,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了预赔。太平洋保险高效及时的理赔服务为事故善后处理提供了支持。
案例二:太平洋保险预付滨保高速特大交通事故部分赔款
10月10日,太平洋保险预付滨保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部分赔款。
太平洋保险高效的理赔服务为事故善后处理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受到国务院工作组及当地政府的肯定。
10月7日16时许,太平洋保险承保的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一辆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小轿车追尾,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接到报案后,太平洋保险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理赔紧急预案,理赔工作小组于事发当天下午就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协助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经核查,遇险客车在太平洋保险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太平洋保险主动与事故工作组、当地政府及被保险人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进行沟通协调,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应被保险人要求,太平洋保险于10月10日中午先行预付了部分赔款。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