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丢车车险不赔

 所属分类:  2013-10-15 21:54:17    加入收藏
全险≠全赔
   也许您在购买车险时常会听到推销员提及“全险”这个词,会觉得全都保险了那自然会在事故之后得到“全赔”。其实,这是很多车主都会产生的车险误区。所谓的“全险”在法律和保险公司中都不存在,只是人们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几个主要的险种合在一起的合称,并不代表全部险种,严格说来是一个不规范的用语。像涉水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和自燃险这几个常见的险种就不包括在全险中。
  因此,如果车主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不愁、什么都赔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像被人划伤、发生自燃、玻璃受损等等情况只凭全险是不能找保险公司赔偿的,除非你另外投保了这些附加险。
    免赔额看车技
  免赔额指的是被保险的人首先自己所承担的损失额度,它通常是以绝对免赔额的形式来表现的,并且应用于每一次的损失。因为免赔额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就大为减少,从而可以降低保费。简单来说就是,比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规定每次的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元,一旦发生事故时,如果损失小于500元,那么保险公司不会给予任何赔偿:一旦超过500元,保险公司就会对超过500元之外的费用给予赔偿。
  由于个人驾驶技术的能力各不相同,新手上路可能发生小碰撞或摩擦较多,而开车时间较长的司机发生事故的可能较小。针对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设置很多等级的免赔额,车主可以结合自己的车技等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免赔额度。
    不年检=白买
  一定要按时年检,不年检买了保险也白买。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无法要求赔偿。
  保得多≠赔的多
  有车主在购买车险时总会担心保障不足,以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事实上,与车本身相关的保险项目,赔偿数额再多也不会超过汽车本身的实际价值。比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投保了15万元的车损险和盗抢险,即使发生了全车盗抢事故,保险公司也只会按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赔付,最高不会超过10万元。因此,购买车险时根据实车投保即可,无需投保过高。
  保人>保车
  车险安排中,有关“保人”的部分要特别重视,再省不能省这一块保费。车主们可能有这样的感受,交通事故不可怕,可怕的是事故中有人受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不幸,驾驶员除了要承受精神上的痛苦,还要支付相当高额的经济赔偿。因此,我们建议车主不要在第三者责任险上太过“吝啬”。增加几万元、几十万元的保额不过是在保费上增加几十元,最多几百元,多保一些还是有必要的。
  车险≠万全
  不少车主认为买齐了车险就万无一失,出了事故就能赔偿所投的保额。其实,保险公司的定损尺度与交警的责任认定也是息息相关的。假如一则事故的损失在20万元左右,交警认定责任比例是50%,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之外,最多只会赔偿1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安全依法驾驶才能避免更多的事故责任。
  停车场丢车不赔
  在收费停车场丢了是不能要求赔偿的,车主要留好停车费收据,以便索取赔偿。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本地or异地?
  对于外地牌照车辆,究竟应该在哪里买保险呢?答案是最好选择在主要行驶地投保(如天津牌照,但主要在北京行驶,在北京投保为好),因为异地投保在出险后的查勘定损、理赔处理、客户服务等方面,会遇到诸多不便,而且费用较高。   

2013年6月18日

中国保险业四大世界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保险业发生了很多事,在我看来,有以下四类八件大事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记。 第一类是宏观方面,包括:(1)《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2)保监会高调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二类是市场方面,包括:(3)车险“无责不赔”和“高保低赔”风波;(4)寿险发展遭遇瓶颈。第三类是监管方面,包括:(5)银保业务监管指引发布;(6)保监会发力加强中介业务检查;(7)保险公司首次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第四类是开放方面,包括:(8)入世10年盘点保险业对外开放...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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