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常见免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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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5:48:19   
加入收藏李先生于2011年5月为别克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额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于是,在李太太结束全部医疗过程之后,李先生手持有效单证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5万元医疗费。
经过审核,李先生只从保险公司拿到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保险公司解释,李太太的医疗费用可以在交强险名下按比例赔付,却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
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有关规定,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承担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却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将车主或驾驶员的家属列入商业三责险的“第三者”赔付范围,可能会导致车险“逆选择”案件的增加,甚至会发生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撞伤家属的情况,之后慌称发生了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车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人和车上人员。因此在该事故中,李先生无法从商业三责险获得赔偿,但是可以在交强险1万元的医疗费用限额内,获得保险金的赔付。
知识连接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即由于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的定义:
在保险合同中,第一者是保险公司;第二者是被保险车辆方;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第三者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车险指南 第三者责任险常见免赔责任 撞到家人
如果车辆发生事故,使得车主或驾驶员的家人受到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因为根据对第三者的定义,除了车主不属于第三者外,车辆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以及车主和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也不属于第三者,所以他们受到的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利用车险不当得利,防范道德风险。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