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附加送油、充电服务特约条款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10-26 17:17:04
加入收藏
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或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在约定区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缺油、缺电而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请求,由保险人或其受托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为限)、充电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保险人依照本特约条款的约定承担。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保险人或其受托人提供送油、充电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油料的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所更换的蓄电池或其它零部件的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提供服务并不承担相关费用;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第一条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13年9月23日
撞伤人为免麻烦认全责 靠谱吗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很多车友都计划自驾出游或走亲访友,除了时刻注意安全驾驶、防范事故发生之外,提前掌握好基础的车险理赔知识也非常必要。为此,记者采访了业内的投保理赔专家,为大家解读六个车险理赔误区,普及理赔知识。 误区一:异地出险要回家修 万一遭遇异地事故,理赔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在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若事故仅造成车辆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也可以开回维修;若损失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