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的介绍一下更换轮胎服务特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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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17: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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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或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在约定区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轮胎损坏而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请求,由保险人或其受托人提供更换轮胎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保险人依照本特约条款的约定承担。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保险人或其受托人提供更换轮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所更换的轮胎的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提供服务并不承担相关费用;
(四)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第一条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13年7月20日
新车被撞坏了 新车折旧费能陪吗 林先生花11.9万元买了一辆马自达323轿车。7天后发生三车追尾,马自达挤在中间,除车体受损外,大梁也压弯了。交警认定最后一辆车负全责。保险公司定损1.5万元。
肇事方赔偿了修理费,但林先生咨询了4S店,这辆车即使完全修好,车的价值也要打个三四万元折扣了。
林先生心疼新车,想问问除了修理费外,还能不能要求赔偿因这次事故造成的新车折旧费。
事故发生后,车主应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因现场定损可能不太全面(大多为肉眼能看到的、车辆表面的损失),最好将车送到修理厂,对车内部结构做...
查看全文>> 我们要了解汽车保险保哪些的话,还可以看看车辆损失险的保险对象。车辆损失险最大的特点应该就是其保险的对象是车辆而不是人,其赔偿的金额也是根据汽车在修理厂的维修费用而定的。而且车损险还分为不同的保险条例,有些保险条例中对于车灯或者反光镜的损坏照样进行理赔,但有些条款却不会对这种情况理赔,车主在投保的时候要谨慎选择不同条款的车损险。...
查看全文>> 购买的新车故障频繁,消费者将销售商告上法庭,索赔18万余元,并要求保留自己的购车指标。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销售商赔偿17万余元,并协助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011年6月4日,原告姜先生在一家车辆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姜先生称,买车时销售员说因车辆无汽油而不能试车,当天下午,他自己加油后将车辆开回了家,结果次日上午试车时,就发现该车发动机电子设备故障。姜先生随即将车辆开到销售公司处要求处理,公司工作人员先后维修多次并更换氧传感器,但问题仍未解决。
为此,姜先生起诉,要求...
查看全文>> 事实上,随着“车险门”的不断升级,消费者的关注也越发的集中。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平安电话车险在创造性地为车主提供更多的优惠、以及实际需要的增值服务之后,将是平安电话车险的优势进一步扩大。
随后,多家大型正规保险公司也加入电话车险营销大军。通过拨打固定的号码,投保人可以方便快捷地购买到保险产品。目前,无论是人保太保的强势介入,还是平安的长驱直入。总体来看,市场和车主已经为电话车险敞开了大门。车主对价格的敏感是诱因,而运营经验与服务实力的差异则是门槛。
也许有关“车险门”的关注,会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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