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全部损失的赔款计算

 所属分类:  2013-10-26 20:39:15    加入收藏
计算赔款是理赔工作的最后环节,也是理赔工作的关键、重要一步。保险车辆肇事后经现场查勘、调查、定损以至事故车辆修复后,由被保险人提供单证、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车辆估损单、修理清单和修车发票以及各种其他赔偿费用单据,经保险责任审定、损失费用核定后,应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施救费、车辆附加险等分别计算赔款数额。

 
 
 
   
 
 
 
  一、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计算

  在汽车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部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为原则计算赔款。计算赔款的方法如下:

  (一)车辆全部损失的赔款计算

  汽车全部损失是指保险标的因碰撞、倾覆或火灾事故造成车辆无法修复即整车损毁;或保险标的受损严重,车辆修复费用极高,基本上接近于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已失去修复价值,或按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条件,达到报废程度,由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推定全损。

  在车辆全损的赔款计算中应注意掌握和区分:车辆的实际价值和车辆的保险金额。在车辆全损的赔款计算中,不论车辆损失险按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或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估价投保确定保险金额的,若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在赔款计算中则以保险金额为最高赔偿限额进行赔款计算;若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则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款计算。车辆残值应根据车辆损坏程度、残余部分的有用价值与被保险人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计算中扣除。

  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确定:汽车发生事故推定全损后,如何确定发生事故前车辆原有的实际价值,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核定方法。因为车辆的使用条件、环境以及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情况千差万别。同样一种车型,同时投入运行,但其使用强度以及车辆状况的差异,也就是车辆的实际价值可能悬殊很大。现在确定车辆实际价值通常的做法是按照国家关于汽车使用更新报废条件中的使用年限,比照现行车辆重置价值采取按使用年限折旧的方法予以确定。也可以按各地汽车交易市场同一车型、同一使用年限的车辆交易平均价格参照确定。

  车辆全损赔付款计算公式为:

  保险赔款=车辆核定损失×按责任分担损失的比例×(1-免赔率)  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款,即: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免赔率是指汽车保险每次赔款计算中,应按规定扣除的按责免赔比例。免赔率的高低与被保险人承担的事故责任成正比。负全部或单方事故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②计算公式中的按责任分担损失的比例是根据国务院第89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含单方事故)承担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主、次责任通常情况下按7∶3比例分担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也有按9∶1、8∶2或6∶4比例分担损失的。同等责任按5∶5分担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013年5月30日

上海车险代理手续费“15+4”模式能否坚持下去
      车险自律助推产险盈利 2008年8月11日,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牵头,沪上20多家中资财险公司再度签署车险自律公约。相比之前签订的车险自律公约,上海保监局的及时参与和监督,成为签约公司切实履行的重要保障。迄今为止,上海车险代理手续费上限被牢牢锁定在“商业险15%、交强险4%”的水平。  而上海以车险业务为突破口,以自律公约为手段,去年全市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5945.25万元,承保利润率为0.53%,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其中,车险业务承保利润率为-6.02%,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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