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险代理手续费“15+4”模式能否坚持下去

 所属分类:上海市车险   2013-5-30 21:49:34    加入收藏

  车险自律助推产险盈利

       2008年8月11日,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牵头,沪上20多家中资财险公司再度签署车险自律公约。相比之前签订的车险自律公约,上海保监局的及时参与和监督,成为签约公司切实履行的重要保障。迄今为止,上海车险代理手续费上限被牢牢锁定在“商业险15%、交强险4%”的水平。

  而上海以车险业务为突破口,以自律公约为手段,去年全市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5945.25万元,承保利润率为0.53%,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其中,车险业务承保利润率为-6.02%,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

  此次保监会的《通知》提出,各保监局应依法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佣金支付是否合法、真实进行监管;不得主导、参与订立关于佣金上限自律公约的行为。这将使上海实行近2年的自律公约规定的“15+4”标准能否继续执行,备受注目。

  不过,据了解,沪上险企多数仍支持车险行业自律公约。大众保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李人杰认为,保险公司是自律公约有效实施的最大受益者,正是因自律公约的施行,车险业务乃至整个财险市场的各项经营指标才得到有效改善。因此,不论监管部门是否参与监督,签约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自觉履行自律公约。

  代理机构出具收费标准

  在此之前,由于上海商业车险手续费一度达到40%,因此在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被限定之后,保险代理机构成为最直接的“受损者”。

  据原车盟从众CEO张作元介绍,保险代理机构所获得的40%的手续费,在扣除运营成本、网点建设、服务投入和客户让利之后,真正落袋的净收入只剩下8%。于是,当车险手续费水平锐减至15%时,保险代理机构将直面亏损经营的现实。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副秘书长孙维康认为,保险代理机构一味要求抬高手续费水平的做法,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上海暂时还不会调整手续费上限。车险自律约定的手续费上限,是保险公司所给出的可承受支付上限;作为收费一方的代理机构,如果觉得收取的手续费水平过低,那么也应该拿出收费标准,而不是坐地起价地抬高手续费。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近两年的车险自律,保险公司已经初步形成效益为先、控制成本的经营思路。一些上年出险次数较高的车辆,已经被保险公司列入拒保的对象。因此,保险代理机构单纯的依靠业务规模优势,是不足以改变车险自律公约的现状的。

201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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