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介绍
交强险价格与消费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精算人员和产品开发的骨干力量组成项目组,聘请亚洲知名精算师事务所参与,通过对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的整合,运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充分分析了新环境下赔偿原则、保障范围、赔偿标准、强制性要求、机动车数量增加及投保面扩大等各种变化因素对出险频率和案均赔款的影响,分别测算了多种责任限额项下交强险费率水平。
保监会在审批行业上报的保险费率过程中,广泛听取了部分消费者代表、有关部委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综合考虑目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对费率方案进行审批。
交强险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13年2月25日
绝对免赔额是为了增强车主的安全意识 关注绝对免赔额的系列报道推出后,引发了车主的广泛关注,晨报记者做了连续的调查采访发现,随着绝对免赔额的推出,相当一部分车主表示来年只购买交强险,不购买商业险。
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私家车车主,其中有9位车主今年已经没有购买商业险,有5位车主表示到期续保时会选择“裸奔”,另外6位则表示,虽然觉得绝对免赔额很不合理,但还是会继续选择购买商业车险。
武昌的车主刘先生来电称,我开了几年的车,全是出的小事故,最大一笔事故的损失也只有400元,有了绝对免赔额之后,这样的小事故都不能赔了,我买保险就是白丢...
查看全文>>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车险是财产保险的一个分支,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其市场空间也...
查看全文>> 2013年10月17日
重庆保监局陆续披露了多起车险领域的违规新现象 以4S店、保险代理公司等为代表的车险代理中介渠道,和以电话车险为代表的保险公司直销渠道,原本是彼此“看不惯”且利益冲突的主体,如今,却在共同的利益驱使下,逐渐走到了一起。
近日,重庆保监局陆续披露了多起车险领域的违规新现象。其中,监管部门首次曝光了保险公司 “中介变电销”的行为,即将电话车险专用保单放到车险中介渠道进行销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重庆保监局此次处罚的名单中,包括人保、平安、太保等老三家在重庆的分支机构均有卷入,以涉案金额较大的平安产险重庆分公司为例,经查实,20...
查看全文>> 电话搞鬼设下陷阱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山寨版的电话车险营销,一般通过夸大服务承诺、降低车险价格等手段让车主们“自愿上钩”。例如,他们承诺除了所假冒正规保险公司之外的一些服务承诺,声称5000元以下的车损不用报案可以直接理赔。而在车险价格上,有的更推出了4折这样的最低价。在这些条件的诱惑下,不少车主就稀里糊涂上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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