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免费搭车出事故 车主可减轻责任

 所属分类:长春市车险   2013-10-27 22:41:17    加入收藏

因无证驾驶、醉驾或车辆改装等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也会列明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据了解,保险公司承担的垫付抢救费用是1万元,而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是12.2万元,该条款有利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利。

    另外,被保险机动车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以及影响保险费增加情形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意见稿明确,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意见稿规定,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车主减责

   免费搭车事故 车主可减轻责任

   免费让别人搭车,途中遭遇事故,该担何责?此次征求意见的司法解释,对搭车遭遇事故等情形,做出了“减轻责任”的规定。

   有关解释规定,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或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驾驶用人单位或者接受劳务一方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提供劳务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有关解释规定,因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赔偿权利人请求机动车的生产者、改装者或销售者根据机动车缺陷与损害后果的原因力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3年7月1日

盘点常见的车险产品
     交强险   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客户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   客户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必买险种,出险率高)   全车盗抢险   因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所导致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非全车遭盗窃及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等除外。   车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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