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浮动费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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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7 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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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近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其中第二部分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第三条规定,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算,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也就是说,多交还是少交交强险保费,是跟车而不是与人捆绑的。
我们知道,无论是公车还是私车,谁都很难保证自己的车永远都是一个人开。将自己的私车借给亲戚、朋友甚至同事,对于很多车主来说都是家常便饭。至于单位里的公车,驾车人就更不固定了,今天可能是小张、明天可能是小王。如果无论是谁驾车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是发生了事故,车主都要为此在交强险上额外买单,那么是不是有失公允呢?因为犯错的毕竟不是车主本人。
这个跟车不跟人的规定,意味着私家车主以后在借车给别人使用的时候,将面临更复杂的风险。如果别人开自己的车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来年就要承担费率上涨的苦果。在社会越来越注重信用数据的前提下,车主可能要面对“借”与“不借”的两难处境。
“假设一个人有驾照但没买车,平常借车或租车开,那他就不用担心第二年交强险费率上调,因此驾车时对交通违法的重视程度就达不到。”某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分析,与车捆绑更能体现“经济杠杆”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今后你还敢不敢借车给别人?因为他驾车时一旦发生事故,第二年多交保费的是你而不是他。
交强险一年也就1050元,就算上浮30%的费率,一年也就多交300多元,开车的,不会交不起这个钱,但不是自己的错,又为什么就要多交这300多元呢?不是人人都能想得通的,再加上此规定在一些细节执行上的模糊,难保有人会因这浮动的交强险费率,而陷入一种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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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浮动费率草案
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例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尴尬1
赵主任一向为人大方,朋友很多,平时有谁要借个车什么的,老赵向来二话不说。但是自从听说交强险浮动费率即将实行的消息后,老赵就像变了一个人,不管是谁管他借车,他总是会找各种借口推脱,实在推不掉了,还要别人在一个小本写上借车的起止时间,结果和大家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
尴尬2
阿藻的车今年出过两次险,都是对方负全责,按现在的说法无责理赔的案例将不会造成第二年保费上升,但阿藻认为自己也该享受降低费率的优惠。有专家认为:“这样的情况应该视同无事故记录,享受费率下浮”。但是,对于发生过“无过错赔偿”的投保人能否享受费率下浮待遇,有关部门至今仍未有明确说法。“发生事故本来就不是我的责任,根据‘无过错赔偿’原则我还搭时间搭精力去帮对方理赔,已经够委屈了,如果还要影响自己的记录,那我就憋屈死了”,阿藻很郁闷。
尴尬3
阿杰和史哥合开一辆出租车,每天奔忙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虽然大家关系不错,但是由于行业特点,大家在很多事情上都是“亲兄弟,明算帐”。尽管二人的技术都很不错,但是天天在车流中快速穿梭,出点小问题自然难免,压点线、扣点分、罚点钱、有点小擦挂,都是家常便饭。可是到了该交保险的时候,史哥却不乐意了,虽然自己是车主,但是问题可并不都是自己出的呀,这多出来的30%的保费,有多少该算自己的,又有多少该算成阿杰的,这谁说得清楚呢?
尴尬4
阿辉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大大小小各种车辆有20多台,虽然规模不算大,但是每年要支付的保费、养路费、车船税还真不少。以前每租一台车给客户,客户只要压了证件,记了里程和剩余油量就行了,可是现在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后,还真比较麻烦了。来租车的客户驾驶技术良莠不齐,被交警罚款或者发生点小事故也是家常便饭。根据租车合同,以前客户要是有交通违章,一般都会自己去把罚款交了,租车公司基本不用承担任何负担。但是现在交强险浮动费率跟车不跟人以后,阿辉每台车的违章记录几乎都让交强险费率上浮了30%。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啊,多出来的这些钱要是自己付吧,又比较冤,去找客户吧,又该去找谁呢?毕竟别人客户最多也就违章一次,总不能把所有的账都算了某个人头上吧?
尴尬5
小魏最近想买一台二手车代步,在市场上看上了一台车况还算不错的白色富康,本想立即买下来,可是卖方却说,这车的保险快要到期了,所以你们要自己去续保。小魏的老公在网上获悉,交强险费率很快会按照车子本身的违章和事故情况大幅上浮或下降,那么小魏看中的这台富康车呢?之前有没有超过规定的违章记录或者事故记录呢?
要是买了这台车,会不会要多交很多钱的交强险呢?小魏拿不准注意,最后还是放弃了这台车。
尴尬6
老朱买了一台新车,全家都非常高兴。可是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个城市,而且家里会开车的亲戚也都不少,今天侄子借来开开,明天表弟借来耍耍,后天小舅子要去机场送个人。本来老朱觉得大家都是一家人,没有关系,谁要是闯了红灯或者压了线了,自己去把罚款交了不就得了。可是自打听说国家推出了新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政策,老朱立刻傻眼了。前两天才听见小舅子在问,罚款该上哪去交来着。他罚款一交倒没事了,我这交强险费率涨上来,该找谁去?
尴尬7
小唐前几年买了一台奥托,平时开车一直都小心注意,所以几年来一直没有任何违章记录和事故记录。按照交强险的浮动费率新规定,小唐觉得自己的车子应该享受向下浮动30%的优惠。但是保险公司却认为,首先在交警部门查不到前两年小唐车子的相关信息,其次交强险是去年才开始实行的,因此不会给予优惠,对此,小唐感觉新政策真是一开始就上浮容易下浮难啊。
评论
让“好司机”享受优惠费率,肇事司机受到加费处罚,从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来说是必要的。但无论如何,这种制度的设置必须结合现实情况,力求做到公正、合理,否则不但于事无补,还会遭到公众的普遍质疑,甚至还落一个为保险公司创收的坏名声,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我们知道,无论是公车还是私车,谁都很难保证自己的车永远都是一个人开。将自己的私车借给亲戚、朋友甚至同事,对于很多车主来说都是家常便饭。至于单位里的公车,驾车人就更不固定了,今天可能是小张、明天可能是小王。如果无论是谁驾车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是发生了事故,车主都要为此在交强险上额外买单,那么是不是有失公允呢?因为犯错的毕竟不是车主本人。
这个跟车不跟人的规定,意味着私家车主以后在借车给别人使用的时候,将面临更复杂的风险。如果别人开自己的车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来年就要承担费率上涨的苦果。在社会越来越注重信用数据的前提下,车主可能要面对“借”与“不借”的两难处境。
“假设一个人有驾照但没买车,平常借车或租车开,那他就不用担心第二年交强险费率上调,因此驾车时对交通违法的重视程度就达不到。”某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分析,与车捆绑更能体现“经济杠杆”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今后你还敢不敢借车给别人?因为他驾车时一旦发生事故,第二年多交保费的是你而不是他。
交强险一年也就1050元,就算上浮30%的费率,一年也就多交300多元,开车的,不会交不起这个钱,但不是自己的错,又为什么就要多交这300多元呢?不是人人都能想得通的,再加上此规定在一些细节执行上的模糊,难保有人会因这浮动的交强险费率,而陷入一种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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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例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尴尬1
赵主任一向为人大方,朋友很多,平时有谁要借个车什么的,老赵向来二话不说。但是自从听说交强险浮动费率即将实行的消息后,老赵就像变了一个人,不管是谁管他借车,他总是会找各种借口推脱,实在推不掉了,还要别人在一个小本写上借车的起止时间,结果和大家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
尴尬2
阿藻的车今年出过两次险,都是对方负全责,按现在的说法无责理赔的案例将不会造成第二年保费上升,但阿藻认为自己也该享受降低费率的优惠。有专家认为:“这样的情况应该视同无事故记录,享受费率下浮”。但是,对于发生过“无过错赔偿”的投保人能否享受费率下浮待遇,有关部门至今仍未有明确说法。“发生事故本来就不是我的责任,根据‘无过错赔偿’原则我还搭时间搭精力去帮对方理赔,已经够委屈了,如果还要影响自己的记录,那我就憋屈死了”,阿藻很郁闷。
尴尬3
阿杰和史哥合开一辆出租车,每天奔忙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虽然大家关系不错,但是由于行业特点,大家在很多事情上都是“亲兄弟,明算帐”。尽管二人的技术都很不错,但是天天在车流中快速穿梭,出点小问题自然难免,压点线、扣点分、罚点钱、有点小擦挂,都是家常便饭。可是到了该交保险的时候,史哥却不乐意了,虽然自己是车主,但是问题可并不都是自己出的呀,这多出来的30%的保费,有多少该算自己的,又有多少该算成阿杰的,这谁说得清楚呢?
尴尬4
阿辉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大大小小各种车辆有20多台,虽然规模不算大,但是每年要支付的保费、养路费、车船税还真不少。以前每租一台车给客户,客户只要压了证件,记了里程和剩余油量就行了,可是现在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后,还真比较麻烦了。来租车的客户驾驶技术良莠不齐,被交警罚款或者发生点小事故也是家常便饭。根据租车合同,以前客户要是有交通违章,一般都会自己去把罚款交了,租车公司基本不用承担任何负担。但是现在交强险浮动费率跟车不跟人以后,阿辉每台车的违章记录几乎都让交强险费率上浮了30%。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啊,多出来的这些钱要是自己付吧,又比较冤,去找客户吧,又该去找谁呢?毕竟别人客户最多也就违章一次,总不能把所有的账都算了某个人头上吧?
尴尬5
小魏最近想买一台二手车代步,在市场上看上了一台车况还算不错的白色富康,本想立即买下来,可是卖方却说,这车的保险快要到期了,所以你们要自己去续保。小魏的老公在网上获悉,交强险费率很快会按照车子本身的违章和事故情况大幅上浮或下降,那么小魏看中的这台富康车呢?之前有没有超过规定的违章记录或者事故记录呢?
要是买了这台车,会不会要多交很多钱的交强险呢?小魏拿不准注意,最后还是放弃了这台车。
尴尬6
老朱买了一台新车,全家都非常高兴。可是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个城市,而且家里会开车的亲戚也都不少,今天侄子借来开开,明天表弟借来耍耍,后天小舅子要去机场送个人。本来老朱觉得大家都是一家人,没有关系,谁要是闯了红灯或者压了线了,自己去把罚款交了不就得了。可是自打听说国家推出了新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政策,老朱立刻傻眼了。前两天才听见小舅子在问,罚款该上哪去交来着。他罚款一交倒没事了,我这交强险费率涨上来,该找谁去?
尴尬7
小唐前几年买了一台奥托,平时开车一直都小心注意,所以几年来一直没有任何违章记录和事故记录。按照交强险的浮动费率新规定,小唐觉得自己的车子应该享受向下浮动30%的优惠。但是保险公司却认为,首先在交警部门查不到前两年小唐车子的相关信息,其次交强险是去年才开始实行的,因此不会给予优惠,对此,小唐感觉新政策真是一开始就上浮容易下浮难啊。
评论
让“好司机”享受优惠费率,肇事司机受到加费处罚,从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来说是必要的。但无论如何,这种制度的设置必须结合现实情况,力求做到公正、合理,否则不但于事无补,还会遭到公众的普遍质疑,甚至还落一个为保险公司创收的坏名声,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