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车时 注意哪些事项

 所属分类:  2013-10-8 21:33:47    加入收藏
 自己买车时明明委托4S店办理了“全保”,但当车辆被盗后才发现,车辆“全保”保的并不是全部险种。日前,消协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全保”所忽悠,同时呼吁推销和代办车辆保险要准确明示。

  市民陈女士购买了一款20余万元的汽车,半年后被盗,经过3个月的公安侦查期仍未破案。因该车投有盗抢险,赔付程序随即启动。可是让陈女士料想不到的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仅可获车价80%的赔付,因为没有投盗抢险不计免赔,需自行承担20%约5万元。

  至此,陈女士才明白自己投保的那个“全险”未投盗抢险不计免赔这个险,也第一次发现保单上的费用比当时交付的少了近150元,而汽车销售商并未告知亦未退还。

  陈女士认为购车时,明确告知店方办理“全保”,店方应该为其办理全部车险,消费者5万元的损失应由店方承担。

  而店方表示,车险种类繁多,汽车全险并无统一的规定。只要加上玻璃险、划痕险就是一般所说的“全保”,并非必有盗抢险不计免赔,工作人员只是按常规办理车险,汽车被盗造成的损失不该由店方承担。

  由于在办理车险过程中,双方没有能够就委托内容作出确切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消费者手中的收据、保单很难证明消费者曾委托店方一同办理盗抢险不计免赔,且消费者在收到保单之后亦未仔细核对。消委会的调解未能使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只得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据消协有关人士解释,车辆险若要全保齐,有10多种,有的险种都不一定在做,“全险”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行业规范上讲,都没有这一概念。而多数消费者在首次购买车险时往往会委托车行代办,其主要原因是车险知识的匮乏、信息不对称以及行业潜规则等。在保险业务中出现“全险”这样不保险的概念,是对消费者的严重误导。建议行业应该严格保险业务的操作规范,无论是推销还是代办车辆保险,必须准确明示,监管部门应该禁止保险推销和代办人员滥用“全险”概念,以杜绝对消费者的误导。

2012年7月13日

网上车辆购置税申报系统为车主节省时间
    浙江温州的刘世明这两年通过海鲜批发生意赚了不少钱,为了方便自己跑生意,他几天前特地去买了一辆2012款的丰田凯美瑞。买车的时候,丰田4S店的工作人员就提醒他不要忘记到税务局去缴纳购置税。去纳税前,可以先到网上找到车辆购置税申报系统,到系统里填写纳税申报表格,然后再把表格打印出来。工作人员特别嘱咐他说,在填写表格的时候要格外细心,尽量不要填错,填错后要及时进行修改。刘世明认真地记下了工作人员的提醒,打算晚上回家后就去填写表格。 晚上回到家,刘世明登录温州国税官方网站,并在网站上找到了车辆购置税申...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