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脱保出事故 怕赔钱抛伤者 最终酿成大错

 所属分类:嘉兴市车险   2014-2-25 21:24:20    加入收藏

这个年,50岁的严某是在平湖市看守所过的。

他是平湖乍浦镇人,有一辆二手黑色桑塔纳轿车,以开黑车为业。

去年12月16日早上7点左右,他开车和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碰撞。

发生事故后,他考虑到自己的车子已经脱保,一番心理挣扎后,竟然没有报警送医,而是把伤者拖到车后座,又把自行车塞进后备厢,往前开了一段路,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把伤者和物品都抛弃在路上。

直到被上班的路人发现,伤者才被送往医院,可伤者已经颅内出血、瞳孔放大,没抢救回来。

那天,严某正准备卖车的,闲不住去跑了个生意,结果闯了大祸。

本来只是一桩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现在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以嫌犯严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此案移送到平湖检察院,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起诉阶段。

事件回放

怕赔钱,把伤者抛到荒僻处

去年12月16日早上,天下小雨。

早上6点多,严某就从家里出发去乍浦镇金旺广场拉活,这是他每天的习惯。

6点50分左右,严某接了个活,送人去不远的一个小区,生意做完才7点左右,他打算先回家送外孙女去幼儿园。

从建港路转到中山路,开到中山桥上时,严某发现内侧的机动车道上有辆自行车,和他并排骑行着。

没过几秒,严某的车就赶上了那辆自行车,“我开在外侧机动车道上,等我要超过他时,他突然一转弯,我急踩刹车也来不及了,就撞了上去。”回忆起来,严某依然有点生气,“怎么骑在机动车道上?还突然拐过来?”

严某下车,看到骑车的是老人,穿着蓝色雨衣,人已经昏倒了,叫了几声也没反应。

严某说,当时,他的第一反应是快点把人送到医院去。这时已经到了上班时间,路上也有些人,严某把伤者拖到了车子后排座位,想送去附近的乍浦二院。

车子刚掉头开到中山大桥东桥堍时,严某又有了新想法,“怪就怪这个人不好,是他突然往南转弯,我才撞到他的;我的车子又脱保了,医疗费、赔偿费肯定赔不起。”

他心里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索性把伤者抛掉。

他又掉头把散落在事故现场的自行车等物搬到了后备厢里,开车逃跑。

往前开了大概一公里多路,车子到了建港路和市场路路口,这里人少,周围是花坛和树,东面是围墙,严某把车拐到了东侧非机动车道,把伤者和自行车都扔在了路上。

“我把他扔在地上时,他的眼睛睁开了,看了我一下,但是没说话,我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应答。”严某说,他当时和他说了句话,“让别人来救你好了,我不救你了。”

离开后,严某和平时一样,回家接了外孙女去幼儿园。

早上7点31分,路人发现了躺在路上的老人,民警赶到现场把老人送到医院抢救。

可下午4点多,老人因颅内出血严重,没抢救回来。

经查,老人姓杨,69岁,安徽蚌埠人,在乍浦一家软木厂打工。

在调看周边监控后,民警发现这事没那么简单,自行车有明显的撞击痕迹,但现场却无明显痕迹。

监控中,现场附近曾出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之前后备厢是打开的,里面有辆自行车;两分钟后,该车又出现了,后备厢已关闭,自行车不见了。

经过对案发地附近视频监控和过往车辆的摸排调查,真相最终大白。

晚上8点左右,民警来到严某家,严某知道躲不过去了。

案件追踪

交通肇事变故意杀人

肇事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是严某2005年花7万左右的价格购买的二手车。如今已经开了30多万公里。

其实这车,严某早打算卖了。他这几年身体不太好,不打算开黑车了。

去年11月15日,严某还专门去验了车,没问题。车子保险11月23日到期,但考虑到反正打算卖掉,就没去续保。

本来,事发前一天他就要去中介签转让协议,因为有事推迟了一天。

但他真是闲不住,第二天一早又去跑了个生意,结果闯了大祸。

本来,这只是一桩交通肇事案,因为严某的一个决定,性质完全改变了。

日前,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以嫌犯严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此案移送到平湖检察院,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起诉阶段。

2013年7月9日

交强险理赔范围是什么呢
    交强险赔偿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依法不予赔偿。   驾驶人醉酒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就开车上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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