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罚款1.1亿多元 浙江车险垄断被处罚
国家发改委近日披露,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车险费率折扣幅度,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已查明,对该协会及涉案公司处以总计1.1亿多元罚款。
事实上,保险行业协会因涉嫌固定车险费率而受到反垄断处罚已非首次。此前湖南省
张家界、常德和郴州等地的保险行业协会就曾有过类似行为。追根溯源,导致车险垄断行为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我国的协会组织大多由行政管理机构体制内“脱胎”而来,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协会沿袭着行政机构的管理模式,具有浓重的官方或半官方色彩,对行业内价格进行人为操控就成了惯用手段之一。其二,车险市场尚未建立起良性竞争环境,一些车险企业试图借助抱团取暖的横向联盟维护经济利益,但却走向了另一个失序队列。不可否认,当前车险市场的恶性竞争问题较为突出,有保险企业不惜采取“自杀式”低价竞争手段争取客户资源。
以浙江为例,作为台风灾害多发之地,仅去年“菲特”台风就催生了6.58万件车险接报案,该年份当地车险企业更是陷入了全线亏损之中。但是,经营能力不佳并不应成为车险企业结成垄断联盟的“挡箭牌”,提高成本自控及业务创新能力才是正当出路。就此而言,垄断罚单的开出向车险行业敲响了警钟,而其最终目的则是要保护广大车险消费者利益不受行业乱象的侵蚀。必须指出的是,车险在整个汽车销售服务产业链条上并非一个孤立的环节。垄断惩处只是对车险企业与终端客户之间的交易进行了规制,而上游汽车零件更换、维修市场的动向同样会制约车险行业的盈利走势。近期,随着针对外资车企垄断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包括汽车原厂零件垄断销售、4S店价格虚高等业内潜规则被广泛知晓。业界将此形象地描述为:将一辆新车拆解后在4S店卖配件,可以卖出两辆新车的价钱。据观察,选择到4S店进行车辆保养修理的车主以投保者为主,垄断高价最终大都由车险企业买单,这也是导致后者利润微薄的重要原因所在。当车险企业在上游博弈中无法占据优势之时,为维护必要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难免滋生向下游客户转嫁成本的冲动。
恰因此,车险业务摆脱“鸡肋”角色的关键,主管部门也有义务进行必要的行业规划和引导。毕竟车险涉及面广泛,关乎众多车主的利益,对于费率底线、各方权责、赔付条款等核心要素的厘定均应广纳众议。推而广之,主管部门还应积极加强技术评定管理,在严格质量把关的基础上放手更多汽车服务企业入围公平竞争,彻底打破零配件供给、修理保养等领域的进入壁垒,合理降低车险赔付预期成本与风险,是为车险市场步入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