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沈女士被车撞倒肩膀受伤,本以为对方给600元私了就完了,岂料日后被鉴定为骨折,且是10级伤残,而此时对方已不认账———
日前,永清县沈女士凭着法院民事判决书拿到了35379元的赔偿款。此时的她悔恨与欣慰交加,悔的是当初发生车祸不该轻易选择私了,欣慰的是法律终于为她讨回了公道。
600元私了交通事故
2007年8月31日中午,沈女士骑着自行车在永清县城区一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桑塔纳”从旁边冲过来,将她连人带车撞倒。车主方某随即将沈女士送到医院检查。此时,方某态度很诚恳,他一边不停地安慰沈女士,一边忙着挂号、交钱、找医生。
经放射科医生诊断,沈女士暂时没有明显伤情,但左肩关节大结节撕脱性骨折可能性大。方某认为没有什么大碍,便提出想私下了结,愿意赔偿沈女士500元。沈女士一方面觉得自己被撞的左肩不太疼,方某赔500元也可以接受;另一方面又怕有什么后遗症,自己拿不定主意。
这时,来了个在医院附近开小饭店的热心人曹老板。曹老板车祸纠纷见得不少,也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