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9月23日)重庆市车管部门相关工作规范出台,10月6日(节后上班首日)起与全国其他省市车管部门统一执行。
不卖号了 靓号终生使用到底
按照新规,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的范围,由此前的报废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这意味着将至少出现两点明显变化:
其一,二手车卖车不卖号。机动车在进行过户登记和因所有权转移而申请的转出和转入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将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这样一来,不管车牌有多牛多靓,也只能自己留用,不能转卖,断了“车串串”炒车牌赚钱之路。
其二,车主可将好号牌使用到底。原车主在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申请使用原车辆号牌,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达3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如果半年时限已到,而原车主并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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