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还价时,很多4S店的汽车销售员都会这样告诉消费者:“这个价格是厂方要求的最低价,不能再让了,否则我们就要被罚款。”目前,很多汽车厂家都会设定一个“最低限价”,要求同城的几家经销商共同遵守。一旦突破这个价格底限,经销商就有可能被戴上“扰乱市场价格”的罪名而遭到重罚。
有一些消费者向记者抱怨,为什么他前几天看中的一款车,价格突然一夜之间上涨了两三千元。这就是汽车厂家的“最低限价”政策的结果,失守的价格回到最低限价以上。这样的游戏规则,无疑使得消费者的还价空间有限。而对经销商而言,这样做一方面确实有利于保证他们的销售利润,但同时又剥夺了他们的自主定价权,无法根据自身经营以及市场情况,确定适当的价格。就比如在库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如果经销商不能突破价格底线加大促销力度的话,就会面临资金崩盘的危险。
涉嫌触犯条款:
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专家解读:
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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