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就在当日,一位律师将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告上法庭,理由是垄断车险价格。近日,渝中区法院向媒体公布,已正式受理该案件。据了解,此案是重庆市首例依据《反垄断法》起诉的案件。
讼起“公约”
“在成都、贵阳等地,买车险要比重庆便宜得多。”作为此案原告的重庆律师刘方荣说,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因为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
“公约规定,重庆各保险公司的费率只能是8折。”刘方荣说,公约还规定,各保险公司要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如果费率低于8折,要接受1万元以上的罚款。
索赔1元
对此,刘方荣在起诉书中称,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垄断了保险费市场价格、限制自由竞争,而行业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根本无权制定市场指导费率。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赔偿保险费损失一元。
《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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