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人一同驾车出去游玩,没想到乐极生悲,回来的路上车撞到街边大树上,两伤两亡。亡者之一的晓昱父母将司机张伟光告到法院,要求张伟光赔偿69.65万元,同时告保险公司负连带责任。昨天,记者从宝安法院了解到,这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一审判定,张伟光向晓昱父母赔偿59.65万元。另因晓昱系车内乘客,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而应按乘客险,即商业保险合同追究责任,故法院不支持原告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要求。张伟光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肇事车辆撞向大树
晓昱父母一想起女儿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的惨景,就忍不住流泪,他们在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将当时开车的张伟光告到法院,同时告保险公司负连带责任。
2006年12月14日,张伟光与堂弟张志东一同约各自女友黄英红、晓昱,共乘粤B/MP6××轿车出去游玩。下午1时45分左右,4个人吃过饭后,张伟光载乘着张志东、晓昱、黄英红沿松岗燕罗大道由南往北行驶,当行至长钢广州实业公司深圳经营部路段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撞向对面人行道上的街道树,晓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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