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从9月9日起,全省所有货车都将强制粘贴反光条。11月1日后,如果货车不贴反光条,将面临交警的处罚。
由于我国道路的路面条件和照明条件所限,夜间行车发生尾部或侧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数量增长较快。有关研究证明,在车身粘贴反光标志能减少41%的追尾事故,减少37%的侧面相撞事故。
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统计,今年以来,该省因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14.58%,发生在该省高速公路的尾随相撞事故占高速公路事故总起数的53.1%。
河南省规定:9月10日起,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志;10月20日起,所有在用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志;10月1日起,将对上道路行驶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粘贴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规定以及反光标志被遮挡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尽快按规定粘贴;1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志的货车和挂车及粘贴车身反光标志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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