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省所有货车强制粘贴反光条,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1-30 15:27:53    加入收藏

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从9月9日起,全省所有货车都将强制粘贴反光条。11月1日后,如果货车不贴反光条,将面临交警的处罚。

由于我国道路的路面条件和照明条件所限,夜间行车发生尾部或侧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数量增长较快。有关研究证明,在车身粘贴反光标志能减少41%的追尾事故,减少37%的侧面相撞事故。

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统计,今年以来,该省因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14.58%,发生在该省高速公路的尾随相撞事故占高速公路事故总起数的53.1%。

河南省规定:9月10日起,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志;10月20日起,所有在用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志;10月1日起,将对上道路行驶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粘贴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规定以及反光标志被遮挡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尽快按规定粘贴;1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志的货车和挂车及粘贴车身反光标志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2013年6月28日

车险不可随意拒赔 必须出具书面通知
    记者昨日从北京保监局获悉,为规范本市车险理赔服务行为,治理“理赔难”等问题,北京保监局出台了规范北京地区车险管理的政策,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拒赔案件必须出具书面通知,方可有效。 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在接报案过程中,应及时告知消费者案件处理进程及理赔服务人员姓名电话,保证消费者随时了解理赔处理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对车险处理案件拒绝赔偿,则必须出具书面拒赔通知,明确告知消费者拒绝赔偿的原因和所依据的相关免责条款。 对于需要现场查勘的车险理赔案件,北京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与车主协商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