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委会就接到一起买了“全保”的车被盗却只赔1万元的投诉。对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车主,当前保险市场销售渠道混乱,保险条款放“暗箭”的情况几乎成为保险市场的潜规则,购买车险前一定要仔细问清各项条款。
投诉车辆被盗理赔额过低
近日,市消委会接到车主胡先生投诉称,2007年5月18日,他购买了一辆私家车,车价10.68万元,几年来该车一直买“全保”。今年1月24日车辆被盗了,保险公司只赔1万多元。胡先生认为,车辆一直买的是“全保”,理赔额过低,这不合理。
对此,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称,根据胡先生提供的《保单》显示,他投保的“全车盗抢保险”额是3.92万元,“特别约定”栏第4项已注明“本保单全车盗抢险计20%的绝对免赔率。兹经双方约定,本保单在非正式收费停车场产生的被盗责任,每次事故在其他免赔的基础上增设绝对免赔率20%。”因此,按保单约定投保金额扣除相关免赔后,胡先生只拿到1万多元的理赔额。
胡先生对此结果显然很无奈。他称,自己只知道每年选择“全保”,保险公司从未就“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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