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日举办的交强险讲座上,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表示,交强险首次定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的偏差一般会高于三年后的定价误差。
“由于交强险首年实施,主要依据商业三者险、几大保险公司的经验数据以及理赔人员和精算师的经验判断,当前的交强险费率可能存在偏差。”孟生旺解释说,与普通商品定价原理不同的是,保险产品定价在先,成本发生在后,需要根据历史数据、经验判断来预测。
“在此基础之上制定的交强险价格有待经营结果的检验。”孟生旺说。在保险业务中,存在着一定报案延迟、理赔延后的情况,大约3个业务年度后(即到2009年7月之后)才能对当前费率的合理性作出比较准确评价。
他建议,交强险费率厘定应建立由保监会、保险公司、消费者参加的听证制度,公开影响交强险费率水平的关键信息,包括精算假设、总体保费水平、风险分类及安全激励措施等。
“别人撞了我,我还要赔他400元,这样很没有道理。”多数车主对交强险这样的规定表示“不可理解”。孟生旺也认为对车损无责赔付应做出修改,他指出无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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