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解决完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并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指引明确,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的规定直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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